沪电子警察抓拍功能拓展: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罚100扣3分

23.01.2017  16:12

  东方网记者徐程1月23日报道:今天上午10时许,永兴路共和新路路口,南北向绿灯亮起,一位身穿黑色羽绒服的女子南向北过马路,多辆小轿车又顶了上来,黑衣女子在马路当中几次想要穿越,都被不断右转开过的机动车打断脚步。

这辆牌号为沪FN8116的白色出租车不避行人右转。监控截图由交警部门提供。

  记者在现场看到,仅短短10几分钟,就有七八辆机动车没有避让行人右转。这些司机可能不知道,他们的违法行为已经被距路口龙门架上的电子警察记录了下来,经过后台人工审核后,将被处以100罚款记3分的处罚。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永兴路共和新路因为毗邻南北高架永兴路上匝道,车流量一直很高,特别是永兴路西向东右转弯的车辆,因为赶时间上高架,常常毫不减速地驶过斑马线,毫不避让正常通行的行人。从去年12月1日起,交警部门在这里安装了“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截至1月16日,已经抓拍了318条。其中200多条违法已经处理,没有出现行政复议的情况。

  上海市交警总队科技处民警张瀛漩透露,电子警察抓拍的原理是在人行道距离交叉车道左右各约半根车道的区域内,划定一个虚拟框,行人在这个框内,被认为处于危险距离,如机动车不避让行人驶过停车线,将会被抓拍。所有照片都会经过人工比对,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交通协管员或清洁工出现在人行通道上的情形,交警会在后台自动删除,如机动车驾驶员确有异议,可申请复议调阅抓拍照片。

  交警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被“电子警察”拍摄后,驾驶人将受到100元罚款及记分3分的处罚。

  交警总队表示,此类电子警察将视试点成效而后在全市其他相关路段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