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刘士林:科学规划 合理利用 让大运河永续长存[图]
刘士林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
2014年6月22日,经过8年艰苦的申报历程,中国大运河终于成为《世界遗产名录》的第46个项目。这除了告慰我们在保护运河遗产上付出的种种努力与艰辛,同时也预示了一个任务更加艰巨、道路更加曲折的新时代的到来。今后的大运河,将会变得更加“不平静”,责任与利诱、非功利与实用主义、传承与开发、开发与开发之间的博弈也将水涨船高。对此并没有一劳永逸的好办法,只能未雨绸缪,做好长远战略规划。
一、城市资源与遗产:大运河保护发展的立足点与战略方向
斯宾格勒曾说:“世界历史,即是城市的历史。”大运河的历史就是一部运河城市发展史。作为独特的河流文明谱系,运河文明的精华集中于两岸的城市及中心城区,又以城市为中心枢纽而延伸到古代中国文明肌体的末梢与细部。沿运河水陆网络在广阔空间上扩展开去的城市与乡村,在社会结构、生活习俗、道德信仰及人的气质与性格上,无不打上了深深的“运河”烙印。如城东门和城北门在明清时期是天津最繁华的所在,只是因为这两个城门正对着运河,占了经济地理上所谓的“区位优势”。又如北京齐化门外东岳庙一带,也因为运河漕运之利,每年3月形成了“道涂买卖,诸般花果、饼食、酒饭、香纸填塞街道”的城市景观。
在历史上,大运河与沿岸城市是一体同胞、唇齿相依的。一方面,很多城市都由于运河开通而迅速完成了“城市化”,从默默无闻的农村或普通市镇发展为具有较大规模或中心意义的大城市。如明清时代的山东临清,就是由于大运河的开通,把原本只是普通水洲的“鳌头矶”提升为运输与物流中心,一跃发展为“绅士商民近百万口”的中心城市,是当时华北最大的棉布、绸缎和粮食等商品集散和贸易中心。另一方面,许多城市的命运与大运河的兴衰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以扬州为例,在京杭大运河走向繁盛的唐代,扬州是一座举世闻名的大都市。但真正使扬州命运发生逆转的,是由于另一种现代交通系统——铁路取代了大运河。如现代作家郁达夫所说:“铁路开后,扬州就一落千丈,萧条到了极点。”
基于这些原因,我们曾提出,依托于独特的地理、经济与社会条件,大运河不仅只是一条联系南北、沟通中外的桥梁,同时也建构了具有独特文化功能的城市形态或类型。从文化类型上看,与古代主流性质的农耕文化不同,运河城市本质上是一种商埠型文化;从城市功能上看,运河城市超越了“政治型”与“经济型”的二元对立模式,也是两者在中国古代融合得最好的城市发展模式;从生活方式上看,与安土重迁、专制保守的农业社会不同,运河城市最可注重的是其文化的开放性与生活方式的多元化。运河城市既对中国古代社会向更高水平的发展起到重要的刺激与推动作用,又在岁月沧桑中逐渐演化为一种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与文明遗产,是研究中国城市社会与文化的一个弥足重要的本土性对象,也理所应当地成为大运河保护发展的主体形态。
当今世界是城市的世界,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的国家战略,也将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这是研究大运河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洞悉的大势。首先,只有置于我国城镇化的大背景和整体框架下,才能找到基本的立足点。其次,还要深入研究城市化背景下人们对运河文化的需求究竟在哪里及是什么,以便明确自己的战略方向。
二、文化型城市群:大运河保护发展的战略背景与机遇
在研究大运河时,我们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大运河城市群”,即运河沿线城市不是“彼此无关”或“联系松散”的“单体城市”,而是基于大运河水运交通和高度相似的城市生产生活方式而形成的具有明确层级关系及分工协同机制的城市共同体。在今天看来,大运河既是一个由自然地理要素和商业文化要素历史形成的文化遗产廊道,也是由古代城市遗址、城市文明形态与当代文化遗产共同建构的活态文化空间;既积淀着古代中国南北政治、外交、经贸往来和文化传播交流的历史记忆,也再现着运河沿岸地区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及文学艺术等对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影响。早在2007年,在《中国脐带——大运河城市群叙事》一书中,我们就曾建议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当时的另一个考虑是,在今后的保护和开发中,各运河城市既有政治与文化上共同的长远利益,也有经济与资源在当下的激烈矛盾与竞争。以大运河城市群为总体框架建构运河城市文化共同体,对相关城市共同的发生机制、历史源流、人文精神和价值谱系进行学术梳理与现代阐释,既有助于推动运河城市形成深层次的文化认同与价值共识,同时也有益于其在实践中保持战略及发展步调的一致与协调。
最重要的是在“实用退潮,文化登场”之后,大运河城市群十分符合文化型城市群发展模式。城市群主要有两种发展方式,一是传统的主要以经济、交通和人口作为测评指标的“经济型城市群”,二是新的主要以生态、文化和生活质量作为评判标准的“文化型城市群”。在全球人口爆炸、能源危机、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的当下,“文化型城市群”正在成为全球城市化和区域发展的主流和大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群率先在东部地区崛起,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为代表,我国主要走的是一条经济型城市群发展道路,尽管各城市群的经济总量、交通基建和人口规模增长很快,但“城市病”也日趋严重,不可持续问题日益凸显。城市的本质是文化,“文化型城市群”代表了城市群发展的更高形态,有助于解决区域发展中空间边界、资源配置、人文交流等方面的不协调关系和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成本,走出一条经济、社会、文化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新路。因而,文化型城市群应成为大运河城市群保护发展的首选战略,力避在世界遗产申报成功后陷入“单打独斗”“同质发展”甚至是相互“挖墙脚”的恶性竞争。从目前的一些情况看,这种担忧并不是多余的。
走文化型城市群发展道路,符合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总体战略布局,同时也具有突出的创新示范作用。2013年,我国首个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除了重申,还提出了“注重人文城市建设”的新思路,即“把城市建设成为历史底蕴深厚、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由此可知,“文化型城市群”是“城市群”和“人文城市”这两大国家战略意图的交集所在,既是我国城市发展面临的整体性重大战略机遇,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必须重点考虑的基本路径。作为以交通、商业和文化往来为中心的大型文明遗产,大运河在空间形态上从一开始就表现为一个巨大的城市共同体,创造了无数辉煌的城市文明之后,为后人留下一笔巨大的城市文化遗产,在此意义上,具有培育和发展文化型城市群的资源、潜质和优势。现在最重要的是,各城市要有明确的战略意识,既要看得更远一些、更深一些,也要胸襟更宽广一些,包容性更强一些,以共建大运河文化城市群为契机,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在名分、资源、投资、项目、客源等方面的“单打独斗”和“恶性竞争”,在集体履行保护大运河世界遗产“完整性”的同时,最大限度实现运河沿线城乡的共同繁荣和协调发展。
三、以基础理论研究支撑大运河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大运河申遗成功,并不代表运河城市都已做好了进入其“全球版本”或“世界时代”的准备。而作为世界遗产的大运河,与其历史上的传统形态及当下的“中国范畴”也必然要有很大不同。以后的大运河,不仅不再是一个省市的事情,甚至也不全是中国内部的事情,而是已身不由己地深度融入了一个更加广阔和复杂的网络系统中,不仅每个省市会从微观角度、整个国家会从中观角度,整个世界也会从宏观角度切入并影响到它的保护和发展。就此而言,我们过去积累的运河知识、观念、理论、方法和价值态度,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也必须以升级换代的方式实现自我更新,以便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把握好发展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战略发展规划,基础理论先行。目前与大运河相关的研究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以历史学、考古学为核心的文史研究,并主要集中在历史考古、文献整理与阐释方面,而对作为运河核心形态的城市文化本身触及较少;二是即使涉及城市,也是“单体”研究多而“整体”研究少。相关研究主要以扬州、苏州、北京、杭州等大城市为中心,而对运河沿线的中小城市,特别是它们作为一个城市共同体的综合研究相对缺乏。缺少基础性的理论研究,运河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获得明确战略定位和先进理论指导,并有效制约、规避已山雨欲来或正蠢蠢欲动的各种非理性、缺乏长远与总体考虑的舆论和行为。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文化基础理论建设。以马克思城市社会与文化理论为核心,借鉴西方当代城市群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充分利用当代城市社会学、文化产业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结合运河城市的发生源流、历史演进和当代状况,建构大运河城市群的文化模式与基础理论,为大运河全面深入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和指导框架。
二是自然环境与城市史研究。借助城市地理学、城市起源理论和城市史研究的最新成果,对大运河城市群形成的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城市起源与发生的独特要素与动力机制,以及在历史上推动大运河城市群发展的自然原因、社会原因、文化原因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揭示大运河市群兴衰的内外原因与机制,为当今运河城市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是城市社会与生活方式研究。借助考古学、历史学、民俗学、文学、艺术等提供的丰富文献与前期研究成果,对大运河城市群独特的城市社会结构、生活方式、文化脉络、艺术与审美趣味等进行全面的研究与阐释,多角度阐释运河城市社会的复杂性与城市生活的独特内涵,为深入认识大运河城市群的文化遗产与人文精神提供文化语境与鲜活经验。
四是文化产业与文化建设研究。在文化型城市群的整体战略框架下,以“世界遗产保护”和“国家文化安全”为核心,对城市群的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并研判其优势劣势,对世界遗产区域内、中国和世界三方面的社会发展趋势与文化需求进行定性及定量研究,以大运河的“物质文化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为重点,为运河城市今天的文化建设、遗产保护、创意产业研发提供基本元素、战略思路及具有普遍性和可操作的方案与路径,充分发挥大运河对沿线城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应有的文化支撑平台作用。
(刘士林,大运河文化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首席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
来源:《中国文化报》 2014年10月16日 第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