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市合作交流办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抓好驻外办档案工作

26.03.2015  13:34

2014年,中办、国办《意见》和本市《实施意见》下发后,上海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市合作交流办(以下简称“委办”)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抓好市政府各驻外办档案工作为抓手,推进并完善档案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2014年初,市政府对各驻外办事处进行了机构调整,由原来的13个办事处(联络处),合并为8个办事处。7月,在办事机构完成初步调整任务后,委办办公室与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市档案馆接收征集部进行了沟通,在两个部门的具体帮助指导下,为各驻外办档案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和方案,并在10月,结合驻外办实际,对驻外办档案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12月,结合年终工作检查,对驻外办档案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今年2月,在驻外办主任工作会议上,委办主要领导再次强调了档案基础工作,委办办公室也通过“以会带训”的方式,对驻外办档案管理员进行了简要培训。目前,各驻外办档案整理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下一步以档案移交工作为重点,复制并推广经验,促进驻外办打好档案工作基础,提高系统整体档案工作水平。

今后,委办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市《实施意见》对大口党委档案工作的要求,以学习贯彻市档案局《工作措施》为抓手,健全对归口管理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在以往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系统档案工作水平。

(上海市合作交流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