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钱为情妇买车 法院:婚外情违背公序良俗
02.07.2015 10:55
本文来源: News.Online.Sh.Cn
陈某曾经瞒着妻子给情人方小姐近10万元作购车首付款。“东窗事发”后,陈某和情人分手,并携妻子状告方小姐,以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讨回上述款项。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由方小姐返还陈某夫妇人民币92840元。
2013年夏,陈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与方小姐相识,两人迅速坠入情网。相识不久,方小姐因意外怀孕做了流产手术。为了证明自己对方小姐的爱意,陈某在2014年1月下旬为方小姐购买小轿车一辆,用银行卡为方小姐支付购车首付款92840元。
但陈某的婚外情被妻子识破,家中吵得不可开交。陈某中断了和方小姐之间的情人关系,并要求对方归还其垫付的购车款。
法庭上,方小姐辩称陈某所支付的购车钱款,是双方交往中的经济往来,她因陈某还意外怀孕流产,陈某应当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方小姐认为涉案钱款绝非简单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事出有因的弥补给付,请求法院驳回陈某夫妇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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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201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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