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将出庭离婚案求偿精神抚慰金 马蓉本人不到庭

18.10.2016  18:38

  本报综合 今天下午,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及马蓉起诉王宝强名誉侵权两个案件将相继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据王宝强律师透露,王宝强将出庭。此外,在离婚诉状递交后,王宝强一方新增诉讼请求,要求马蓉支付精神抚慰金。

  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发布微博,指责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某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某的合作。8月15日上午,王宝强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在诉状中王宝强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马蓉16日也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

  据王宝强代理人张起淮律师披露,王宝强在递交诉状后,新增一项诉讼请求,即向马蓉求偿精神抚慰金。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与配偶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据张起淮透露,王宝强本人将到庭参与庭审,而马蓉方面则已经书面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该案,同时,马蓉也申请本人不到庭参与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