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已三年 却频频遭遇"执行难"

03.09.2014  10:47

  邻居遛狗不牵狗绳,导致市民蒋先生在小区内被小狗连咬四口。他找邻居理论,可交涉多次也没能解决问题,随后物业公司、居委会等也介入调解,但这事最后还是闹上了法庭。

  按理说,《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11年发布至今已有3年,但因犬只伤人或不文明养狗引起的纠纷却并未少见,仅今年5月,全市犬咬伤门诊接治的病例量就比去年同期增长2000多例。

  有了管理条例,为何还会时不时发生上述问题?除了靠条例约束,是否有更积极的办法在小区内推动文明养犬?日前,松江区方松街道的居民代表和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坐在一起“面对面”,共同讨论该由谁充当倡导文明养犬的“带头大哥”。

   问题:规定“落地”不易

  在现场讨论中,遛狗时不牵绳、狗叫影响居民休息、不清理排泄物等不文明养狗现象是众人抱怨的重点。

  不少居民反映,虽然《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但这条看似给力的规定,却存在难以“落地”的问题。

  “早前见过几次公安局的人进小区执法,看到不牵绳的‘散养狗’就直接带走。前后来过几次,抓了几只狗,小区里养狗的人立马规矩了,出门一手狗绳、一手废报纸。”有居民说,公安执法的威慑力不小,可惜抓过几次后没了下文,打电话去问,说是执法力量有限,没过多久,小区里“散养狗”又多了起来。

  来自居委会和物业的工作人员也说了自己的难处。一位居委会代表说,他们没有强制手段,遇到不文明养狗现象只能对当事人口头劝说。“有时候说多了或者话说重了,居民有了抵触心理,下次再去连门都不给开,遇到这种情况,居委会也很无奈。

  至于社会公众监督,现场一位姓童的女士直言:“小区就这么大,真看到不文明养狗的人也很难拉下脸去指责,毕竟大家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闹出纠纷来,以后还怎么相处?

   建议:小区志愿者可发挥更大作用

  不养犬的居民王女士: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得靠居民自律。社区是大家共同生活的地方,不能全指望居委会或者业委会工作人员来管理。养犬人当然要自律,但作为不养狗的居民,看到不文明养狗的现象也应该指出来。只要有人带头行动,在小区里形成一种互相关心、互相监督的氛围,就不会不好意思说了。

  养犬居民袁先生:在我们小区里,我和其他志愿者一起做了5个很漂亮的小木屋,放在小区各处。小木屋里有垃圾桶,还有些废报纸,给遛狗的人提供了不少方便。现在全社会都提倡文明养狗,我们应该为其他居民考虑,出门时记得给狗拴上绳子,并且主动为小区做点贡献。

  养犬居民陈先生:因为狗常在一起玩,同一个小区里养狗居民之间往往比较熟悉。小区居委会利用这种联系,弄清了小区里32户养狗家庭的信息,然后组织了一个宠物俱乐部,定期举行活动,讲些养狗知识,今年还计划举行一场“狗宝宝秀”,希望通过这种人性化的方式鼓励居民遵守养狗条例。

  放生池居委会代表:除了必要的宣传,我们还注重表扬文明养狗的居民,并曝光不文明养狗现象。比如,居委会工作人员在社区巡逻时,看到散养的狗,会用手机拍下照片,然后去找狗主人。如果狗主人改正了错误,我们会在居民间给予他口头表扬,若坚持不改,我们会把狗主人的照片放进社区公示栏,让其他居民一起监督他。

  上海电台主持人秦畅:大约十年前,大同花园小区曾讨论出一套养犬居民自治公约。小区将养犬扰民最有意见和最愿意参与管理的人组成了一支“宠物管理志愿者队”,每天分三班在小区作劝导,持续了三四个月。后来发现这个办法挺有效,公约得到了充分落实,养狗居民出门前都会自觉拴好狗绳、带上报纸。 本报记者叶松亭

  (请关注今天9时上海电台“直通990”播出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