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证行业2015年“公益服务月”活动方案
沪公协办[2015]31号
根据协会2015年工作安排,经四届十六次理事会研究决定,上海市公证行业2015年“公益服务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发挥上海市公证行业便民、利民、惠民的优良传统,使公证行业便民利民措施惠及更多的民众,2015年“公益服务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继续为老年人和社会困难群体提供优质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继续举办“市民开放日”活动,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和联系,扩大公证行业的影响,提升公证公信力,打造上海公证服务品牌。
二、 活动内容
(一)为老年人提供“两免”公证服务活动常态化
1、从2015年10月份起,全市公证机构继续开展“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保管”的活动。
2、从2015年10月份起,为老年人提供“两免”公证服务的活动进入常态化,不受时间限制,(老年人“两免”公证服务原则上不提供上门服务)。
(二)扩大公证机构办证“绿色通道”的服务范围
1、从2015年10月份起,全市公证机构办证“绿色通道”的服务范围,除“老、残、病、弱”人员外,扩大到本市失独家庭父母和“东方之星”上海籍遇难者家属。
2、公证机构办证“绿色通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专人、专窗服务,优先接待、及时办理,原则上一般不提供上门服务,如遇特殊情况各公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减免公证相关费用,可收取相关上门服务费(上门服务和减免公证相关费用的条件见协会相关通知内容)。
(三)举办“市民开放日”活动
全市公证机构在10月份继续举办“市民开放日”活动,通过组织多种方式的活动,宣传公证制度和上海公证发展历程,扩大公证行业的影响,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提升公证公信力,打造上海公证服务品牌。
三、活动注意事项
(一) 全市公证机构为“公益服务月”活动承办单位,各公证机构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公益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设置专门活动窗口,选派经验丰富的公证人员参加“公益服务月”活动,认真做好应急预案措施。
(二)各公证机构要认真做好“公益服务月”相关数据和信息收集的上报工作,及时把相关数据和信息上报协会,如发生突发情况请及时与协会联系。
(三)协会负责全市“公益服务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四)“公益服务月”中预约的“两免”事项和“绿色通道”公证事项,各公证机构应当安排公证人员认真办理,特殊情况及时特办,确保预约事项在两个月内完成。
(五)“公益服务月”中公证人员办理“两免”等事项的补贴和奖励措施按照原方案执行。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