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涨薪之后还应做三件事
杨立雄
盛传多年的公务员涨薪终于变成现实。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为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已转发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的实施方案,公务员工资有望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公务员涨薪是个敏感话题。受各种负面信息的影响,在多数人印象里,公务员工作清闲,拿着高薪,享受高福利,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收入,再加上少数公务员利用公权谋私利,因而一谈到公务员涨薪,便遭到部分公众反对。事实上,绝大多数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工作压力大,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一辈子默默无闻,收入也并没有传说中那么邪乎。实事求是地说,这次涨薪很有必要,甚至可以说来得有点晚。
但为什么部分公众会强烈反对?这值得深思。不容否认,确实有部分地区、部门、人员享受着较高的工资和福利,却并不承担相应责任。甚至有些权力部门,不仅私设小金库,滥发福利,还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企业。更有极少数公务员奢靡浪费,贪污腐败。在这种背景下,多数公务员实际上在为少数部门和个人的不正之风、不法行为背黑锅。不解决上述现象,涨薪只会扩大矛盾。
因此,涨薪之后首要任务便是规范公务员的收入来源,重中之重是斩除一切形式的灰色收入,让工资成为公务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斩除灰色收入的良剂是权力公开透明,让社会公众监督公务员行为,消除寻租空间,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法办,使之不敢也不想获得灰色收入。同时,要消除部门间的收入差距,适当缩小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并适当向基层和老少边穷地区公务员倾斜,让那些在艰苦地区奉献的公务员能够安下心,扎下根。
应该说,实行阳光工资后,部门和个人的工资收入差距已逐步缩小。但值得警惕的现象是,福利待遇差距却越拉越大。这不仅让部分公务员有怨言,还带来社会公众不满。因此,涨薪之后要做的第二件事是规范公务员的福利待遇,禁止不当福利,尤其要严格禁止通过权力寻租而得到的福利。同时,必须正确区分腐败与正当福利的边界,明确界定正当福利范畴,并公开公示职工福利,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保持正当福利待遇,不仅有利于单位凝聚力的形成和单位文化的认同,而且可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稳定队伍。此外,还要适当缩小部门和地区间的公务员福利差距,向艰苦地区、特种岗位和高危职业倾斜。应该强调的是,规范福利待遇,并不表示要将福利待遇统统砍掉,也不是把所有部门和地区的福利都完全拉平。
涨薪的目的不仅在于提高公务员的生活质量,更要起到工作激励作用。目前公务员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八项规定”实施后,一些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工作能拖则拖、能推则推,一些权力部门则抱着审批权不放,没有服务理念。因此,涨薪之后要做的第三件事情,就是改进公务员的服务态度,提高行政效率。为此,要列出权力清单,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公务员行为,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