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育新闻网】全国老年权益、尊严与责任高峰论坛在沪召开
本网讯(通讯员 房树芬) 11月2日—4日,全国老年权益、尊严与责任高峰论坛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召开,全国高校、全国各省市老年学学会会员共600余人参会。
据悉,本次论坛由中国老年学学会主办,上海市老年学学会、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高校智库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承办。“我们希望能够借助研讨会,使理论研究结合现实生活和老年诉讼实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创新理论,更新观念,推动新老年法的落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明确政府、企业、社会、家庭和老年个人的责任,促进社会和谐。”论坛组织方说。
“转型中国应重视老年人尊严问题,老年人有尊严的生活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中国老年学学会常务副会长赵宝华在论坛上发言表示。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朱勇同时指出,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标志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创新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他认为保障法重新明确了家庭养老的法律定位,进一步完善了家庭养老制度。
著名法学专家肖金明教授探讨了怎样构建有效的老年监护制度这一个世界性的话题。他认为对老年监护制度的考察,不应仅考虑私法和公法的视角,还应该考虑社会法的视角。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上海高校智库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何雪松教授的发言“老年的建构与社会想象:可见的与不可见的”指出,老年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其含义随着空间可见性的转换而动态变化,“我们要探索多重空间中的老年意象,并提供弹性化的政策和多元化的服务。”
此外,来自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也为与会者带来了不同的经验和探索。曾任台湾社会福利学会秘书长、台湾中正大学社会福利学系教授吕建德”认为,面对高龄化和少子化,如何提升老年劳动参与率、就业率,是台湾急切改变的政策目标。美国老年学学会专业指导委员会主席、杜克大学吴蓓教授指出,健康和长期照护是保障老年尊严的两大基本要素,同时建议中国要特别重视健康老龄化的宣传效应。
原文来源:上海教育新闻网 2014-11-05 | 作者:房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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