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全面推进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场电子收费方式 年内将向市民初步提供停车场(库)信息的手机APP查询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停车场(库)经营收费行为,保障停车人合法权益,加快实现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动态信息联网,本市将在公共停车场(库)全面推进统一技术标准的电子收费系统以及机打发票。此外,本市将在道路停车场加快推进手持POS机、咪表等电子收费方式,2016年底前将在收费道路停车场全面使用电子收费方式。
据了解,根据市交通委、市地税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本市公共停车场(库)全面启用统一技术标准的电子收费系统的通知》,本市将在2015至2016年由各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税务部门分步骤全面推进电子收费系统在公共停车场(库)的应用,并同步使用统一式样的机打停车收费发票,从2017年起本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收费原则上不再使用定额发票。具体实施步骤是:自2015年6月1日起,新开业的公共停车场(库)同步安装使用经检测符合统一技术标准的电子收费系统,并启用机打发票;对于在2015年5月31日之前已经备案经营的既有公共停车场(库),则按照其所处区域及经营泊位规模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分批完成电子收费系统的规范化改造或新装工作,并经统一检测合格后同步启用机打发票。
市交通委表示,在安装使用统一技术标准电子收费系统的公共停车场(库)可使用公交卡、沪通卡刷卡进出并支付停车费,同时也将逐步拓展使用银联卡、支付宝、微信等多种电子支付方式。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收费,本市正在中心区道路停车场加快推进手持POS机、咪表等电子收费方式,力争2016年底之前在本市收费道路停车场全面使用电子收费方式,鼓励使用公交卡、沪通卡支付停车费,逐步减少现场人工现金交易。
另据介绍,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市交通委正以“上海公交”APP为起点,积极推进“互联网+”与传统交通行业融合发展,以公共停车电子收费方式为抓手,整合公共停车场(库)、道路停车场动、静态交通等相关经营信息,同步接入本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计划年内向社会试点开放,可向市民提供基于手机APP的停车场(库)地址、出入口、行驶路线、收费价格、实时空泊位数等信息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