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沪农民工"作秀"说谎讨赔偿 专家:投保对谁都好
原标题: 打工受伤讨赔偿,为啥他要"作秀"说谎?
东方网9月19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苏小永是外地来沪打工的农民工。去年,在老乡的介绍下,他到了位于五角场的一个工地内,做打孔工。进工地时,老乡简单地给他介绍了一下具体的工作和工资发放的情况,就这么开工了。跟着包工头,没劳动合同、没社会保险是很平常的,这在一些建筑行业似乎也早已见怪不怪。建筑工人为了谋一份生计,当面提出建立正规劳动关系的少之又少,但当意外发生的时候,劳动者和施工单位以及包工头之间的你争我辩在没有明确的证据情况下,就变得难以避免了。
各自争辩
投诉:摔伤后没人管医药费
就像前文所说的,建筑行业有自己的一套“潜规则”,不签合同、关系不明,建筑工人就算明知道这样做不对,鲜有一开始就提出异议的。苏小永就是其中一个愿意接受“潜规则”的工人,但不巧的是,意外在他的身上发生了。
今年4月15日,苏小永和往常一样从事打孔工作。按照他的说法,是由于一名工友的指挥错误,打孔工作进展得很不顺利,他下去查看有没有打通的时候,因为地下昏暗,没看见旁边的坑,就这么摔了下去,直接摔到了地下二层,当场就动弹不得。
“我在那里足足躺了两个多小时,才有人来把我抬到地面上,送去医院,这么一摔,粉碎性骨折是肯定的了,这点我在当时就意识到了。”苏小永告诉记者,当时工地上的人就将他送到了工地的指定医院长海医院,光手术就做了8个小时,后来又转到了浦东的一家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又是小半年。医院的诊断是腰椎粉碎性骨折、手臂脱臼,这样的情况,医药费肯定是笔不小的数字。
“我受伤后,就没人管我了,医药费都是工友一起凑的,我自己还在外面借了好几万元。按照工地上的规矩,一天不干活就一天没工资,住院到现在我工资一分都没拿到,就包工头给了我几个月的生活费。现在腰椎这里都打了钢钉,以后还要起钉,又要好几万元。我这种情况,到现在手抬也抬不起来,工作暂时肯定做不了,接下来的日子都不知道怎么过。”苏小永说起今后的生活,一脸的无助。
反馈:已经垫付了20多万元
既然是为了干工地上的活摔伤了,包工头或者施工公司不管不问总是不对的,医药费还让工友垫付就更没有道理了。为了搞清事实,记者找到包工头和施工公司,可是没想到,在包工头老胡和上海安立得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经理那里,事情又是另一副模样。
“苏小永当天摔伤后,我们就马上派人把他送到长海医院去了,前后住院大概三四个月。从他做手术直到他出院,医药费全是我们公司支付的,七零八碎地加起来要二十多万元了。期间医院多次催促他治疗已经结束,希望他尽快出院,回家休养,公司本着尊重病人及家属的意见,一直承担着康复医疗费用的支付,直到医院拒绝接受公司住院缴费。这期间公司没让他出过一分钱。而且不止这些,每个月他的生活费都是老胡这里在给,算起来给得也不算少了。”张经理告诉记者,在医院里的每一笔开销都是有账可查的,他们也都有收据,这是赖不掉的。除了这些,苏小永老家的亲戚来探望他,这些亲戚的住、吃费用也都是公司给的钱,他认为公司做到这样已经够可以的了,怎么还会落个“不管不顾”的骂名?
对于工资的支付问题,包工头和苏小永之间具体是怎么操作的问题,张经理称,作为施工公司和个人承包的老胡是在项目完成时总结算的,工资也是按照行规预支部分。
投诉:伤后就被赶出了宿舍
投诉时,苏小永称原先工地上是包吃包住的,但自从他受伤后,工地就再也进不去了。“我受伤后,公司的老板就把我的东西都弄出来了,也就是把我从宿舍里赶走了,住院时还好,可以在医院里,但出院后,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苏小永说,本来他已经失去了工作的能力,外面还欠了一屁股的债,现在又没钱又没有地方住,所以实在没办法了才找到了报社。
“那你现在是在外面租房子住吗?”记者问。“我现在只好住在工友租的房子里,但也不是什么长久之计。”苏小永答。
反馈:安排他住在包工头家
听闻苏小永所说的“受伤后就被赶出宿舍”的说法,张经理大叫冤枉。
“他的债务问题和本次事件无关,因为整个医疗过程,苏小永没有花费任何费用,甚至他的家人到上海的住宿费用,也是由公司负责人给安排的。而且什么叫把他赶出宿舍?那他现在住的是哪里?他几次到工地投诉又是怎么进来的?”张经理表示,苏小永还没出院,公司就关照包工头老胡妥善地安排,所以出院当天,老胡
就把他接到了自己借的出租房里去静养,一直住到现在。而之所以选择让他住在包工头的家里,而不是在工地的宿舍里,张经理说:“你们也看到工地的情况了,他走路什么都不方便,在工地上怎么养身体?我们是为他考虑,现在他倒反咬一口,变成我们把他赶出去了。”
投诉:给他干活就是他家的人
当记者询问苏小永到底是和哪家公司发生关系时,他表示就知道是谁家的工程,里面关系复杂,他也搞不清楚。后来在和包工头联系后,他得知自己做的打孔的活是由上海安立得有限公司负责的,因此他认为,虽然自己没有和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但为这家公司干活,就应该是这家公司的人,他为公司干活时受伤了,公司就应该负责到底。
反馈: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不管苏小永如何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和安立得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安立得这边态度一直很明确。
“我们是一家工程公司,负责了工地上的一个项目,我们和老胡之间也都是有经济承包合同的,已经把这部分业务通过商业个人承包的方式转给老胡做了。苏小永是老胡找来的人,到底算是他的自雇人员还是什么关系,这个我们管不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苏小永和我们公司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如果他一定要认为有,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去确认,如果最后判下来是我们的人,那我们也认了,但这不是谁说了就算的事,我们一定要看到官方的说法。”张经理解释。
张经理还透露,事发后,苏小永到处诉说自己怎么被坑了,怎么不幸,公司这边一直积极地配合做解释工作,不仅如此,他要赔偿要仲裁,公司从来没说不给赔偿、不解决问题,反而是带着律师陪他跑东跑西,各有关部门都跑过了,是他自己不愿意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记者调查
“夸大事实才能推动事情尽快解决”?
看起来老实巴交的苏小永口口声声控诉的事情却和企业的说法完全南辕北辙,究竟是谁说了谎,在事故发生地的工地办公室里,双方进行了当面对质。
“你自己说你医药费出过一分钱吗,你说工友借的,哪个工友借给你的,借条有吗?”“是我们赶你出去的吗,我们是不是安排你住在老胡那里了?这段时间你家里来人,吃饭开销是不是我们花的钱?”
“我们管到现在,你自己说我们有没有不管你?”
或许是苏小永的投诉,引起张经理一连串地追问了好几个问题,他认为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公司已经拿出最大的诚意来积极配合解决这件事,但得到的却是反咬一口,所以他气不打一处来。
对于张经理的责问,苏小永支支吾吾地躲闪着,最终也承认公司确实为他支付过医药费,也安排了住处,但他在外借钱生活也是事实,他更担心的是将来,这种无法“自食其力”的生活开销该怎么解决。
企业说:这么乱说话已给我们造成了困扰
或许是苏小永还算老实,没有狡辩什么,张经理似乎平静了些,但他也很无奈地向记者表示,都说劳动者是弱势群体,他发生了伤害事故确实是不幸,但他不应该做的是利用这种不幸,利用别人对他的同情颠倒是非,捏造事实。
“这段时间,我们不停地向别人解释这整个过程,澄清我们公司在整件事中的作为,虽然我们相信清者自清,但已经不胜其扰了。苏小永这么胡说八道已经对公司造成很大的伤害了,说实话,我们也在考虑,他这么说话对公司造成损失,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起诉他?”
张经理认为,虽然不承认苏小永是公司的职工,他发生了事故,公司该赔多少不会赖,但他伤残几级,参照标准该赔多少,公司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依据。之所以问题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结果,一直都是苏小永这边不愿意走正规程序,导致事情没有任何进展。而且公司认为他们目前实际已支付了二十万元医药营养费,苏小永母子俩维权的对象、维权的赔偿金额也有待商榷。
劳动者说:要不是没办法,谁愿意这么干
“我们真的不是存心的,很多事情我们开始也搞不清楚,我们不会无理取闹,我们只想要回我们的赔偿金继续后面的治疗。如果不是没办法,谁愿意这么干?”苏小永的母亲越说越伤心,她告诉记者,她一个老人家,孩子伤成这样,行动不方便,还到处跑东跑西地去打听怎么赔偿,结果不是走不对门,就是人家没当回事儿。眼看着原本健康的儿子,以后工作都要受影响,想到家里今后的生活就睡不着觉。正是这些担心和发自内心的着急,让他们选择以歪曲事实的方式来吸引更多人的关注,他们觉得这样能推动事情尽快地解决。
当记者告知其正规的维权途径怎么走时,苏小永的母亲坦言:“打官司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而且时间太长。打官司要证据,我们农村人就知道埋头干活,哪有能力搜集什么证据,也不懂得搜集证据。我们就是希望你们新闻单位给我们做个主,让有关部门的领导都知道我们的情况,然后他们重视了,就能给我们解决问题了。或者就像小菜场买菜一样,大家谈一个价钱解决掉,不要一拖拖个一两年,家里的孩子都等着钱用呢。”
事件反思
维护合法权益为何要撒谎?
在安立得公司负责人、苏小永、包工头老胡、本报记者都在场的情况下,这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渐渐清晰起来。记者也通过现场对峙了解到了到底是谁说了谎,为什么要撒这个谎。 在现场,为了打消苏小永对后续医疗费用的顾虑,公司负责人张华当着记者的面承诺, 如果今后起钉需要费用,苏小永无力承担,公司可以进行先行垫付,但前提是他不能再这样到处扭曲事实真相。而苏小永这方面,在记者对其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后,也选择了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之后的赔偿问题。
至此,这件事算是暂时有了一定的进展,似乎也在沿着比较“合规”的轨道行进,但值得注意的是,像苏小永这样为了索赔而说谎,绝非个别现象。很多权益受侵害职工为了讨要工资或赔偿,不仅会说谎,还会想方设法制造轰动效应,试图引起社会和新闻媒体的关注与政府领导和职能部门重视。从最初的跳楼、跳桥、拦路讨薪,乃至让自己年幼的子女、年迈的父母一起上场……我们都可以看到其背后同样的问题。
维权要走司法途径,讨薪要采取合法手段和合法渠道,但以本案中的当事人来说,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其取证、鉴定、申请仲裁等,其成本和成功率很难说究竟有多高。理性维权之根本,还是需要源头监管和高效执法。如果苏小永有正规的劳动合同,而不是连为谁工作都搞不清楚;如果他受伤后,有关部门即能介入监管,那么,恐怕苏小永就无法说谎,也根本无需说谎了。
专家观点
为建筑工人投保对谁都好
对于苏小永的做法,社保专家张佶介绍,建筑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也是工伤风险相对较高的行业。从建筑行业的特点来看,其农民工相对集中,经营方式特殊,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复杂,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关系确认难、工伤认定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从本市的情况来看,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的问题仍客观存在。
针对这一现象,最近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官方也对其进行了详细解读。就其具体内容来看,里面提出了一个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概念,即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市工伤保险方式除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用人单位参加本市工伤保险之外,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可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按建设项目参加本市工伤保险。
《通知》明确,按项目参保的新建项目,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至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办理参保手续,并一次性代缴工伤保险费;按项目参保的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实施之日起30日内,至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办理项目参保和代缴工伤保险费的手续。
按项目参保的从业人员在建设项目施工期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所在的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张佶表示,该文件目的就是最大范围地推广工伤保险,虽然文件下发不久,各施工单位尚未开始实施,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如果公司以项目参保的方式为下面所有的从业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那么就会少一些像苏小永这样想尽一切办法盯着企业要赔偿的事,也或许不至于有后面“谎话连篇”的事发生。
劳动者主张权益还是应当走正途
上海智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伟对此事的看法是,劳动者身体受伤,权益“受伤”是不争的事实,但如何讨要权益,还是要走正途,不要因为觉得自己主张权益这个目的没错,整个事情就不会有错,方式用得不对,会对自己造成第二次伤害。
张伟表示,苏小永担心走司法程序可能时间太长,他耗不起,这确实也是现实问题,也可以理解,毕竟等着用钱,但这不能成为他撒谎、胡编事实的理由。如果是合理要求,他可以和企业先就具体赔偿费用等进行协商,拿出相关依据来清算,相信企业如果觉得依据是合法可行的,也不会耍赖;如果继续以这种欺骗的方式主张自己权益的话,他也可能面临企业对其“诋毁商誉”的反诉。到时候,形势反而对他本身不利。因此,就算再麻烦,也不要企图用违法的方式去走捷径,司法程序的烦琐和“麻烦”也是为了保证最后结果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