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娘迎亲中被气球炸伤 闺蜜反目状告新娘

01.06.2016  22:37

  本报讯 (记者 史耀可 通讯员 施 迪)圆圆与芳芳是一对闺蜜,2014年5月10日芳芳与小军结婚,作为芳芳夫妻共同的好友,圆圆受邀作为伴娘。在上午迎亲的热闹环节中,婚房里布置满满的氢气球。然而正当抢亲游戏进行得热火朝天时,有人抽烟的烟头引爆了房间里大量的氢气球,不幸炸伤了作为伴娘的圆圆。日前,法院判决新郎新娘赔偿圆圆。

  事件发生时,由于圆圆身着伴娘服,尼龙丝材质易于点燃并不便于脱离,火势一下蔓延到圆圆的头部颈部和后背部及上肢。众人手忙脚乱中扑灭了圆圆身上的大火,并立马送至瑞金医院灼伤整形科急诊。后经诊断为二度烧伤,达到总体表面积6%。芳芳在瑞金医院里住院治疗了一个多星期,并于当月19日出院。

  当年5月28日,芳芳和小军与圆圆签订了《人身伤害赔偿协议》。协议中约定,按照三个月的休养期来计算,芳芳夫妇将赔偿急诊治疗阶段的相应费用和圆圆因此而产生的误工费3万元、营养费1.2万元、相应的家庭护工费和治疗换药费用以及后续的整形手术费用和交通费。但因芳芳和小军夫妻并未按时履行当初签订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圆圆选择向普陀法院起诉昔日的闺蜜好友。

  普陀法院最终判决芳芳和小军支付圆圆医疗费5004.1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元、医疗辅助器具费520元、交通费350元、误工费16354元、营养费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