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8日召开 主任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下午举行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本月28日至30日举行,会期3天。会议将表决《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禁毒条例(草案)》、《上海市供用电条例(草案)》、《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等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相关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听取了关于《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以及《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决定将相关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和市政府、市高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说明,以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闸北区和静安区、设立新的静安区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和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说明,提出大会有关事项的草案,决定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说明,以及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的说明和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草案、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本市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说明,以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团访问以色列、土耳其情况的报告,决定将有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书面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出席会议。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