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社会信用条例草案提请一审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主任会议昨天下午召开,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7日至29日举行,《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将提请一审。
据悉,这是以人大主导的地方立法,通过组织开展专项监督、立法调研、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副市长负责的双组长立法领导体制、平行起草政府版和专家版立法草案稿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终形成了我国首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地方法规草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该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以及关于《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决定将上述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的说明,关于本市法院执行工作及其改革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关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说明,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决定将上述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本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关于本市2016年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关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团访问俄罗斯、瑞典和克罗地亚情况的报告,决定将上述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书面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的说明,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上述事项提请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有关贯彻执行“六五”普法决议情况的报告、对市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本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复函的评价意见,听取了《关于完善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建议——上海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调研》的汇报,书面审议了关于2016年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主持会议,副主任姜斯宪、郑惠强、洪浩、薛潮等出席。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