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祖强局长主持召开局务会议,传达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审议本市小餐饮临时备案监管办法,同意局认证审评中心设立现场咨询接待日(2017年3月24日)

25.03.2017  01:17

  市食药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阎祖强3月20日主持召开局务会议,传达3月16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3月17日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同意《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情况以及局认证审评中心设立现场咨询接待日的汇报。

  阎祖强局长传达了3月16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3月17日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韩正书记、应勇市长在3月16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韩正书记在3月17日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全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韩正书记、应勇市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陈寅副市长关于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立足大局思考谋划各项工作,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服从好国家战略。要在深化上下功夫、向高标准看齐、以求实效为根本,在全面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努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上有新作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作为《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以保障食品安全和满足市民日常饮食需求相结合为出发点,积极运用市场手段创新社会治理,从加强商业规划和配套建设、实施临时备案纳管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个方面,细化和明确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的具体要求、标准和退出机制,有助于推动解决本市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这一食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现实需要。会议明确按程序将《办法》报请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会议同意局认证审评中心设立现场咨询接待日,为行政相对人提供食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化妆品、广告、执业药师注册等各类申请事项的业务咨询。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细化咨询服务项目,做好行政相对人业务咨询,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