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近27万家企业被列异 企业经营异常影响员工买房
在开发商那里买了房,银行却不放贷款; 在中介处签了房屋买卖合约,在申请贷款时发现批不下来……近期,不少消费者在办理房贷时遭遇卡壳,问题不是出在自己身上,而是出在企业身上。原来,这是因为相关企业没有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所致。
据悉,这个月底是2015年度企业年报的截止时间,但仍有近45万户企业尚未申报。工商提醒,不按时年报企业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不仅企业信誉受损,员工购房申请房贷也会受到影响。
本月30日是年报截止日
“还有不到1个月,没有进行年报的企业要抓紧了,逾期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日前,市工商局发布本年度企业年报提醒。据披露,截至上个月底,本市已有近27万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及有关规定,2015年度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将于2016年6月30日结束。凡2015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尚未年报的,都要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http://gsxt.sh.gov.cn)抓紧时间申报年报信息。逾期未申报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为何会有近27万家企业被“列异”?记者了解到,这些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在前几年未按时年报或者年报有误的企业。“其中也有一部分是注册的空壳企业或者僵尸企业,根本就没有从事相关经营行为。”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公司注册成本的下降,最低1元钱即可注册公司,所以这些“列异”企业数量庞大也很正常。
而对于这些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工商总局、税务总局日前已经发出《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企业“列异”波及员工买房
企业不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黑名单,不仅企业信誉受到影响,还会波及无辜。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青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在2013年度、2014年度均未进行年报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与上海市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业务系统相对接,失信企业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制约。
青浦的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进行企业年报公示的行为,则直接导致了部分购房者在购买该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后,无法向银行办理贷款。
张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某贸易公司在2013年度年报抽查中,因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填报不实,于2015年10月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杨浦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张某解释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严重性,并告知只有企业更正公示信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方可申请银行贷款。
在上海打拼6年的袁女士和丈夫决定在长宁区购房,耗费大半年精力,终于看中一处房源并签订合同,却在等待银行放贷的过程中,被告知因袁女士所在公司被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公示信息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为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所在公司的不良信息直接导致袁女士的收入证明存在瑕疵,不予发放贷款,让袁女士欲哭无泪。
补报移出“列异”即可恢复
因企业被“列异”导致买房受到影响,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只需要企业补上年报,移出“列异”名录后即可恢复正常。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年报是一年一报,每年的截止时间都是6月30日,逾期不报的话就会被“列异”。要想恢复正常,首先需要在工商部门补上年报,然后再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完毕。
以上述青浦这家被“列异”的房地产公司为例,青浦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解释:“只要该公司按规定补报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就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待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该公司的购房者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