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

18.07.2016  21:13

  7月15日,2016年黄浦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召开。黄浦区委副书记张浩亮、区委常委、副区长曹金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陈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工商联主席陈菊珏以及区社会党工委、商务委、人社局、国资委、总工会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听取了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阮顺红代表区创建办所作2015年区创建活动工作情况的汇报;审定了2015年度551家黄浦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示范单位、1547家达标单位候选单位名单和表彰决定,确定了表彰命名的形式和方法。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陈琪、曹金喜、陈菊珏代表三方就深化我区创建活动提出了要求。

  区委副书记张浩亮最后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劳动关系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二、要巩固黄浦区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要巩固参与覆盖面不断扩大的成果,推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三、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市委市府、区委区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部署。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规划创建,明确各方职责,加强短板研究,尽快制定方案。二要各方合力推进。要发挥各自优势,有分有合,密切配合,继续扩大非公企业参与面。三要提升创建实效。要完善评选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激励机制。运用法治化解矛盾,提高和谐劳动关系法治化水平。四要加大宣传引导。要做好年度宣传表彰,发挥先进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更多企业规范用工,落实职工政治、经济等合法权益,并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最终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发展企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