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是企业对员工进行年度考评的重要节点,但有一些员工却遭遇“末位淘汰”而突然失去工作。企业这样的做法合情合法吗?对此,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唐毅律师指出,我国《劳动法》规定了法定解除理由,但末位淘汰制不在此列,从而被普遍认定为违法解除行为。即便是法律规定的“不能胜任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也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