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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的通知
29.01.2018 15:47
本文来源:
财政局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5〕9号),规范电网经营行业产品成本核算,促进电网经营企业加强成本管理,满足国家输配电定价核定和监审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
》,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在电网经营企业范围内施行,有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其配电业务参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
财政部 2018年1月5日
本文来源:
财政局
29.01.2018 15:47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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