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阳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公告
05.12.2017 03:29
本文来源: 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局于2017年11月27日作出准予上海阳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阳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执业证书编号:31000390。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四、首席合伙人姓名:唐翠仙。
五、各合伙人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唐翠仙(310000192086)、王琳(310000252240)。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本文来源: 财政局
05.12.2017 03:29
故
事
关于准予上海安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上海安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财政局
关于准予上海益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上海益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财政局
上海安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