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抓紧修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固化实践经验突破执法瓶颈

18.05.2016  07:48



外环线内禁鸣喇叭,写入了最新一版草案初稿,讨论中有法律界人士提出,道路交通法规定:机动车驶进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应当减速慢性,并鸣喇叭示意;“一刀切”是否在立法目的上有差异。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陈越峰说:“喇叭会产生噪音,但更重要首先是一个重要的安全的设备,鸣喇叭的行为本身也是确保安全的行为。设定禁止鸣喇叭的区域不能太大,你没办法排除外环线内有这个急弯坡道顶端这样的情形,有可以超车的情形。

不过,来自一线的交警却持不同意见。

黄浦区公安分局交警队中队长王健持反对意见,首先交通执法应该是统一性的,第二在上海这个地方,交通法规定的急弯、坡道相对比较少。最为关键的是,鸣号是小违法,但体现了违法者的随意性。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大整治以来,上海已查处2万多起乱鸣号,虽然取证难且费时费力,但的确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希望能在法律中固化下来。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说:“在外环以内禁鸣号的问题上,我希望这次法律一定要固化下来。是不是有序安静非常重要,我们还在下功夫整治。



这次条例修订体现从严执法,比如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出现一定次数乱变道、闯红灯等行为的,将被暂扣驾驶证;对违法逾期不处理达到一定次数的,分情形暂扣驾驶证或行驶证;乱停车直接罚款等等。对此,法律人士建议,要科学、妥当处理好与上位法的关系。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邹荣说:“要突破上位法规定的处罚幅度,甚至于可能要创设新的罚种的时候,这个就是明显表现为需要突破法律规范的情况,这个可以通过市人大和全国人大或者公安部来协调,把它解决掉。

上海市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说:“地方立法、全国人大也有相应监督的权力,以保证我们国家法制的统一。


(看看新闻网记者:陈慧莹 王天峰 编辑:钱叶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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