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12.10.2015  13:17

  今年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连续印发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此,区财政局制定落实了五项措施,积极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一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已回收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18.17亿元,结合本区实际,进一步统筹安排存量资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增支、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保障支出。

  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部门2013年、2014年结转资金,结合2015年部门预算管理,区财政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最大努力消化压缩存量资金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全面清理财政专户,按照规定清理归并或撤销。严格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开立其他财政专户的,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财政部核准。

  四是加强收入缴库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电子缴库,下一步将部门出租出借收入、动拆迁补偿收入等纳入电子缴库范围,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五是加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严格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额度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充实调入预算周转金的额度,达到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4%。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
崇明区召开对接会,拉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序幕
  为加快实现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