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中学大巴事故涉非法营运 客车无营运资质
据《劳动报》报道,4月23日,上海宝山中学学生社会实践出游乘坐的大客车在浦东S2沪芦高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包括驾驶人在内的22人不同程度受伤。记者昨天从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的情况中了解到,涉事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存在涉嫌非法营运行为。
据悉,4月23日12时40分许,许荣利驾驶牌号为沪DC4539的大客车行驶至S2沪芦高速市区方向58公里处时,与前方同车道行驶的牌号为沪D74727的大客车及一辆小客车发生追尾碰撞,事故造成21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经查,2辆大客车均无营运资质。目前,除驾驶人许荣利及带队老师、导游留院治疗外,其余19名学生均为轻微擦伤且于当日出院。
经查,宝山中学组织16个班级学生于4月23日开展社会实践出游。为此,该中学提前与上海日月行国际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后“日月行国旅”计调员陈晨委托上海锦爱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提供16辆大客车。事发当日,“锦爱租赁”组织5家公司13辆大客车(均有相关营运资质),以及涉事的沪DC4539、沪D74727和“锦爱租赁”所辖沪DA5593等3辆大客车(均无营运资质),共计16辆大客车提供出行服务。
相关部门在通报中表示,事故调查反映出以下问题:涉事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存在涉嫌非法营运行为。同时,旅行社对承运企业及车辆运输资质审查不严。据介绍,“日月行国旅”和“锦爱租赁”于2015年12月20日签订了为期2年的旅游包车合同,但合同上“锦爱租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填写项空白。此外,合同约定“锦爱租赁”有提供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证明的义务,“日月行国旅”有要求承运企业提供车辆、驾驶人资质证照等相关资料的权利。
此外,运输企业、旅行社、学校等涉事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提醒不到位。通报中称,据学生反映,事发前无任何人提示上车后需佩戴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