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1400元买两条软中华 其中一条是硬壳要求退一赔十

09.01.2018  19:52

  原标题:1400元买两条“软中华” 其中一条竟“货不对板

  投诉人:姚先生

  投诉时间:1月2日

  去年12月24日晚上19时左右,我在位于共和新路上的联华超市保德店花1400元买了两条软壳中华香烟,买完之后我就拿着超市的小票和香烟回家了。之后我将其中一条软壳中华送给了长辈,另外一条随手放进了橱中,准备留着过年的时候招待亲戚。

  今年1月2日,我在整理橱的时候突然发现,上次购买的另一条软壳中华香烟竟然是硬壳,我当时很气愤,每条硬壳中华和软壳中华的价格相差了近300元,所幸的是,我当时购买香烟的小票并没有丢失。当天晚上,我就拿着这条硬壳中华香烟和小票来到联华超市保德店,要求将其中一条硬壳中华香烟换成软壳的。但是到了超市之后,我发现那天的营业员已经换了一个人,而这位营业员了解我的来意之后表示,他们的库存是对的,言下之意就是不承认他们将硬壳中华香烟当软壳中华香烟卖的事实。

  当时我想,如果库存是对的,我用软壳中华的钱买了硬壳中华,那势必就有人用硬壳中华的钱买了软壳中华,这不排除超市内部人员用硬壳中华的钱买了软壳中华,我认为这种行为属于价格欺诈。

  随后,我拿出当天买香烟的小票,小票上有营业员写下的香烟水印号,证明了我当天所买两条软壳中华中有一条是硬壳中华。营业员称,现在店中没有软壳中华香烟,所以不能换,只能帮我退掉,我不愿意,我是来消费的,买了两条软壳中华香烟,不希望退掉,只是想换回我应得的。当天事情并没有得到解决,我回到家之后,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得知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作出赔偿。

   记者连线

  接到投诉后,记者立即拨打了联华超市的服务热线,一位姓吕的工作人员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表示将尽快找到当天卖香烟给姚先生的营业员,争取将事情圆满解决。

  1月5日,在这位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记者终于和联华超市保德店当天的营业员王女士取得了联系。王女士表示,她还记得当时姚先生来买两条软壳中华的场景,但是在她手里售出的肯定是两条软壳中华,因为软壳中华和硬壳中华外表有明显的区别,软壳的比较短,硬壳的比较长,她是不会搞错的。

  王女士同时表示,1月2日,这位消费者确实来过门店,要求把硬壳中华换成软壳中华香烟,“当时我们店里没有软壳中华,所以我们的意思就是给他退掉,但是听到不能换,他就要求‘退一赔十’ 了,这个我们肯定不能接受。

  虽然王女士还是坚信她那天卖出去的两条香烟是软壳中华,但是为了尽快将这件事情解决,王女士还是作出了妥协,“我承认是我们搞错了,那天卖出去的香烟其中有一条是硬壳中华,这件事我们会妥善解决。

  在沟通中,王女士希望记者能够帮忙牵线搭桥,尽快和这位消费者取得联系,心平气和将这件事情解决掉。截至发稿时,记者已经与姚先生取得了联系,在记者的协调下,姚先生已前往联华超市保德店,协商解决了此事。

  律师说法

  姚先生花1400元买了两条软壳中华香烟,其中一条却是硬壳的,这种情况算不算消费欺诈呢?姚先生提出的“退一赔十”有没有依据?我们来听听上海金亭律师事务所的时元彬律师的分析。

  时律师表示,经营者是否构成欺诈一直是消费者与商家纠纷中争议的焦点,因为根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是否有欺诈行为决定着其是否要承担三倍赔偿,先来看下构成欺诈的四大要件:一是经营者须有欺诈故意; 二是经营者须有欺诈行为; 三是消费者受到损失; 四是消费者的损失与经营者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本事件中,姚先生因经营者的行为导致软中华变成硬中华,受到损失,后三个要件均符合,所以是否构成欺诈,营业员是否存在故意是关键。对于是否存在故意,双方各执一词,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及举证规则来看,应当由经营者承担存在故意与否的举证责任,如超市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则就构成欺诈,需对消费者予以赔偿。本案中营业员是否存在故意尚需进一步的深入调查。

  如果最终证明经营者是存在欺诈,姚先生自然能够获得赔偿,但“退一赔十”于法无据。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55条的规定,姚先生可获得三倍赔偿。“十倍赔偿”的情形仅限于 《食品安全法》 第148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法治报记者 金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