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打人两马夫已经被捕 赔偿被打女游客6万元

05.01.2015  02:14

2014年12月11日,陈女士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景。

  “不消费不给走,不消费也必须每人交100元人头费。”去年12月1日,新疆游客陈女士一家4人在丽江市拉市海景区12号马场游玩时,因为不愿意骑马,准备离开的时候被马场工作人员殴打,足足打了3分钟,导致她手掌骨折、疑似脑震荡。12月11日,在丽江市住院10多天的陈女士,乘飞机到昆明,向有关部门和都市时报进行投诉。

  昨天,记者从陈女士方和丽江市玉龙县公安局副局长和万林处了解到,此案经当地警方认真调查,已经有了阶段性的进展:马场经营方的木本强和王金龙两人因涉嫌殴伤游客被逮捕,其他参与殴伤游客的责任人已受到治安处罚;私家车司机擎宇因涉嫌违法经营受到交通部门处罚;本案民事部分的处理,经陈女士一方向玉龙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该县拉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于去年12月26日组织双方调解,已由木本强和王金龙一次性赔偿陈女士6万元。

   新闻回放

   不愿交100元人头费被当场打晕

  “我怀着美好的心情,来到丽江游玩,没想到却飞来一场横祸。”11日,陈女士手上还裹着纱布,拿着一堆照片来到昆明市新闻中心,向本报记者讲述了她在丽江的遭遇。陈女士介绍,他们一家4人从新疆到云南旅游,在西双版纳游玩后,11月30日晚上到了丽江,住在一家叫陈香小榭的客栈。12月1日上午,客栈的擎某主动找到陈女士一家说:“我开车拉你们去三四个景点逛逛,一天100元车费。”陈女士一家答应了。

  当天上午,他们来到了第一个景点——拉市海景区茶马古道12号马场。到了马场,陈女士一家才知道要骑马消费。考虑到父亲已经76岁高龄,身体不好,不能骑马,于是决定不在这里游玩消费了,就准备离开。“没想到的是,司机擎某说,不消费不能从这里走,他回扣都没拿上。马场工作人员也说,不消费就不让我们从马场走出去,还说不消费也行,但每人必须交纳100元人头费。

  “我们不给这个钱,这不合理。”陈女士说,她准备与马场工作人员进行理论。“没有想到,一名男子上来就朝我脸上打了一拳。随即,马场里冲出10多名男子,二话不说,就打我和丈夫。其中一名男子最狠,拽住我的头发把我按倒在地上,10多人用脚狠狠踢打我的头部、肚子、下身,我当时被打晕了,小便都失禁了。

   调解书摘录

  2014年11月30日,新疆游客陈卫红、范雨婷(陈卫红之女)、马政(陈卫红丈夫)、陈振范(陈卫红之父)到丽江古城陈香小榭客栈住宿。期间,私家车驾驶员擎宇主动联系陈卫红称,他可带陈家4人至拉市海景区游玩,双方自愿以100元的车费约定于2014年12月1日到玉龙县拉市镇拉市海景区游玩。12月1日上午,擎宇驾车将陈卫红一家4口带至拉市海茶马缘马场骑马。因陈卫红等人不愿骑马,致使陈卫红与擎宇发生了争吵。随后,马场管理员及其讲解员以影响生意为由,制止陈红卫等人与擎宇发生争吵。随后,陈红卫等人与马场人员因人头费用发生了争吵,之后双方发生了纠纷。

  玉龙县拉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本案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决定由木本强、王金龙自愿一次性赔偿陈红卫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和后期治疗费等一切费用人民币6万元。

   进展

   陈女士领到6万元赔偿 已离开云南

  “警方已经调查过,还了我公道,谢谢都市时报了。”昨天,陈女士介绍,本报报道了他们一行的遭遇后,当地成立了核查协调工作组,由丽江市玉龙县公安局副局长和万林牵头,信访局、旅游局、拉市镇政府、拉市海管委会参与。

   调查结果

   打人者须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

  去年12月25日,玉龙县公安局副局长和万林专门向陈女士一家通报了案情。根据通报内容,马场方打伤并造成陈女士手掌骨折、其丈夫马政软组织挫伤的两人,一人叫木本强,另一人为王金龙,木、王二人分别为拉市镇美泉村委会美泉三组和五组村民,他们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陈女士的伤情等级为轻伤,因此,他们还须承担因此带来的刑事责任;此外,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当日参与殴打陈女士夫妇的村民,将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而从丽江古城的陈香小榭客栈以“100元玩三四个景点”为诱饵,并开车将陈卫红和家人带往拉市景区的私家车驾驶员擎宇也将受到有关部门的追究。

  经过调解,马场经营者木本强和王金龙就殴伤陈卫红夫妇自愿作出一次性赔偿人民币6万元。27日下午,木、王二人如约向陈卫红夫妇支付了该笔赔款。陈卫红一家也当面表示,不再就本案提起民事诉讼。“说句大实话,此次丽江之行,我们遭遇马场这些坑人害人的大恶人,不仅打了我们,还设局陷害我们,如果没有你们新闻媒体的据实报道,没有舆论的支持,我们是很难讨回公道的。”现在,他们一家已经离开云南。

   公安局副局长

   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

  昨天,丽江市玉龙县公安局副局长和万林介绍,经过警方调查,此案中殴伤游客的木本强和王金龙,因涉嫌犯罪已被当地警方依法逮捕;其他涉嫌在本案中参与殴打游客的几人,目前已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当日在拉市海景区拉客的擎宇,因为他将陈女士一家送到马场后就离开了现场,因此警方无法对其进行处理。后经警方建议,当地交通客管部门已根据其无营运资格进行有偿载客,给予擎宇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陈女士一方向司法局和司法所提出民事部分的调解申请,当事双方在司法局和司法所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双方已就民事赔偿方面达成一致。调解结果,双方都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