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航道)中心春节前以四项措施强化港口安保力度

19.02.2015  19:20
      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委关于做好节日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刻吸取“12.31”外滩踩踏事件血的教训,码头中心充分认识到当前反恐防范的严峻形势,积极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确保节前的港区公共安全。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落实监管责任。 在深刻吸取去年及今年以来本市及其他省市水、陆安全事故的教训基础上,结合机构改制,及时对中心安全工作委员会和消防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名单和各自的职责作出调整,加强对港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负责人的思想认识,下发《“春节”和春运期间港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重点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督促各港口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港区公共安全。       二是贯彻专项要求,制定检查计划。 结合日常检查和2014年度各项安全专项大检查及“回头看”等工作要求,精心制定春节期间的专项检查计划,加强统筹协调,着重对客运、危险货物、涉外港口设施企业强化节日专项安全检查,并收集上述相关单位“春节”长假期间的“值班通讯名单”及“作业动态计划”,切实做好“春节”及春运的准备工作。同时,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除通过横幅、标语等宣传媒介进行深入宣传之外,还利用培训班、专题会议等形式对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宣贯和解读,对《上海港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和《上海港口行业安全信息报送要求》作详细讲解。       三是严守安全底线,加强督导检查。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市交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前本市交通港航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反恐防范、安全维稳大检查的相关工作要求,中心四个监督站结合常态监管,分别制定相应节前检查计划,于2015年1月28日至2月17日期间在港口行业范围内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码头单位64家次,切实做到全覆盖、严执法,认真督导、检查港口行业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心领导分别带队,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实地抽查、向公司安全责任部门负责人反馈情况等形式查找隐患根源并及时整改。检查人员主要针对码头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责任是否落实、企业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港区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是否到位;防雪、防滑、防冻物资是否配备齐全;危货码头的油管阀门完好、危险品管理存储妥当等多个方面进行细致排查。督促企业增加管线、储罐的巡查密度,做好防冻裂、防泄漏工作,同时强调针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已整改的项目还将会反复查、回头看,确保辖区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此外,执法一线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中心指挥室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预警短信,提醒相关单位做好防范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易受强风、暴雨影响的港口吊机等港口设施和生产设备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督促辖区各单位做好防冻防滑准备,备好防滑物资,重点关注旅游客运和轮渡站点。强化应急值班,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保持应急备勤的执法人员、车辆在待命状态。按市交通委《关于加强2015年春运、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行业安全生事故信息报送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港口安全信息报送和《周报》报送工作。

(码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