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08.08.2014  14:09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我校申报增列的金融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批准。新增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将于2015年开始招生。

2013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我校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启动,精心组织,积极优化申报材料,经过学院申报、材料公示、校内评审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上海市学位办评审答辩等环节,最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至此,我校拥有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此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拓宽我校办学空间、优化学科结构、推进研究生教育转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生教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