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分手心生怨恨 男子敲诈前女友获刑

10.11.2015  17:53
   

因难以忘怀前女友,屡次求复合却遭到拒绝,小青年李勇恼羞成怒,竟在微信上以裸照敲诈勒索对方。最终,女方因忍无可忍选择报警求助。

前男友以裸照威胁

李勇和小娜是金山区一所大专院校的学生,今年4月初,两人在一次校内活动中相识,李勇对小娜一见倾心,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不久,两人便开始交往。但由于李勇生性多疑,脾气暴躁,小娜在一个多月后就主动提出结束这段感情。分手后,李勇多次打电话要求复合,但遭到拒绝。李勇渐渐由爱生恨。他偶然翻看到了手机里留下的小娜裸照。报复的心理在李勇心里发芽,他决心干脆趁机“敲一笔”。

5月14日一大早,睡梦中的小娜突然收到了李勇发来的微信,“你的裸照在我手上,你无情别怪我无义……”,这让小娜不禁花容失色,睡意全无,立即打电话追问对方。“今天必须给我4000元了事,否则就把你以前拍的那套裸照都传到网上,让大家一起欣赏!”李勇恶狠狠地说。

屡遭勒索最终报警

迫于无奈,小娜忍气吞声地答应了,临挂电话前还反复央求对方收到钱后必须遵守承诺删除照片。随后,小娜把平时兼职打工的积蓄和生活费都拿了出来,好不容易凑齐4000元后,立即通过网银转账给了李勇,希望尽快解决这事。收到钱后,当着小娜的面,李勇把手机里的照片全部删了。

你的裸照我电脑里还有备份,现在我改主意了,4000元太不吉利,你再给我汇点精神损失费,凑成8288元,咱们好聚好散!”本以为从此没了后患,但三天后李勇却再次发来一条微信,还附上了一张小娜的裸照,这让她急得差点哭出来。

我所有的钱都给你了,实在没钱了……”绝望地说。李勇却继续威胁,收不到钱的话就把照片贴满小娜所住的小区,让她全家都抬不起头。

千万不要这么做,我想办法再去凑点钱。”在小娜的再三哀求下,李勇答应再宽限她三天。

敲诈者自食苦果获刑罚

眼看着限期快到,仍筹不到足够的钱,小娜心情低落,室友见她精神状态不好,再三询问原因,小娜最终将事情全盘吐露。当天下午,在室友的鼓励和陪同下,小娜来到派出所报案。

警方接报后,经审查于当日立案,并将犯罪嫌疑人李勇抓获归案。经讯问,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殊不知,他极端的做法是违法行为。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李勇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李勇利用前女友裸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小娜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钱财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在此,检察官提醒年轻朋友,应当理性看待感情的分分合合,切莫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违法的行为,像本案中李勇那样,逞一时之痛快、泄一时之愤,换来的将是监牢铁窗的生活,也注定会让自己后悔一生。同时,年轻女性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受到威胁应立即报警求助,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