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M给上海科创的启示:重点培育“高能企业”
21.07.2016 09:35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需要培育出一批像ARM这样的高能企业,在若干高新技术产业链上占据制高点或重要地位。
日本软银集团近日斥资243亿英镑(约合323亿美元)收购英国ARM公司,成为今年全球科技界金额最大的收购案,也让ARM这家信息技术产业的知名企业为更多人所知。它的主营业务是设计微处理器,将具有知识产权的处理器架构方案授权给芯片制造企业,获得授权费和版税。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的芯片领域,ARM是全球霸主,占据国际市场90%以上份额,将英特尔远远甩在身后。
这家高技术企业给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带来什么启示?软银抛售一部分阿里巴巴股份,重金收购ARM,意味着什么?记者采访了上海高校、企业的专家。
ARM公司的商业模式 (上海市软科学基地:知识竞争力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 供图)
ARM“爆发”有两大原因
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教授罗守贵看来,ARM是“高能企业”的代表。高能企业具有三大特征:向外辐射性很强,目标市场是全国甚至全球,而不是本地;使用的是“高能生产要素”,如非常专业的人才、被顶尖风投基金看中;具有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上的独特优势,站在产业金字塔顶端,或位于产业链、技术链、价值链的关键环节。
成立于1991年的ARM,员工人数不到2000,规模不算很大,但其产品服务的总人数可能是全球企业之最,获取的相对知识利润也可能是全球之最。据介绍,这家企业创立之后的9年,营收很少;第10年爆发,随后迎来了连续10年的快速增长期。
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总经理徐步陆说,ARM的崛起有两大原因,一是技术创新,二是商业模式创新。技术方面,该公司设计的微处理器具有体积小、能耗低、性能强等特点,适用于移动电子设备。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市场相继爆发后,ARM架构芯片占据了统治地位。商业模式方面,由于创立后长期资金短缺,该公司做出了一个意义深远的决定:不再制造芯片,只是将芯片的设计方案授权给高通、德州仪器、联发科等合作厂商使用,让这些半导体制造企业在ARM架构上集成自身技术,开发出各种芯片。通过这种商业模式,ARM能持续获得授权费和版税,也牢牢占据了集成电路产业链的最上游。
孙正义与类人型机器人“Pepper”互动。(来源:新华社)
在市科委课题支持下,罗守贵、李宪锋研究发现,ARM微处理器的设计及授权周期通常为5—7年。其中,架构开发周期为2—3年,这是成本产生阶段。然后,选择ARM为合作伙伴的企业支付一笔入门授权费(根据复杂程度需支付100万至1000万美元),获得设计方案,并基于它开发自己的产品,周期为3—4年。
当合作伙伴的芯片开始出货时,ARM能够从每一颗芯片上获得1%—2%的版税。由于每一款ARM设计方案都适应于多种终端应用,每一种应用又能获得多年的版税现金流,这种商业模式的规模效益十分显著。尤其是到了芯片生产阶段,大的厂商能够将这一阶段维持20年以上,使ARM能够源源不断地获得边际成本很低甚至为零的巨大收益。
与企业内部单独研发相比,这种“授权+版税”研发外包能降低企业成本——许多企业将微处理器设计外包给一家企业,比各自独立开发更有经济效率。ARM获得大量订单和现金流后,也能更专注于架构设计,不断取得技术创新成果。
徐步陆介绍,近年来,ARM通过收购视觉影像技术公司Apical、全球第二大半导体设计知识产权企业MIPS的专利等市场行为,已成为人工智能算法、物联网底层技术供应商。而孙正义执掌的软银集团近年来也大举进入人工智能领域,推出了有“心”的类人形机器人“Pepper”。无疑,在这个阿里巴巴投资人看来,收购ARM将使软银在智能化时代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中,占据一个制高点。
政府可筛选、扶持高能企业
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需要培育出一批像ARM这样的高能企业,在若干高新技术产业链上占据制高点或重要地位。
“上海现有的格局是,许多地方企业固守本地,外地企业不断进入,大多数企业在这片6340平方公里土地上拼杀,竞争惨烈而利润微薄。”罗守贵说,如果上海有一批高能企业,它们会不断向外扩张,使城市经济更具活力与张力,形成网络化的开放市场空间。以ARM为例,它的总收入中,英国市场占比不到1%。2011财年公司总营收4.07亿英镑中,亚洲、北美、欧洲分别占比48.14%、37.52%、13.42%。
如何培育和吸引高能企业?罗守贵认为,首先要善于发现“幼苗”,并悉心呵护。判断潜在的高能企业,不能以规模论英雄,而是要看三个方面:一是看企业的目标市场是本地还是外地;二是看企业在产业链、技术链、价值链中的位置;三是看其运用的生产要素是否为高能要素。如果一家企业的投资、就业等都发生在本地,而市场主要在外部;位于产业生态金字塔的上部;其人力资源或资金等生产要素具有高能特征,就可以判定它具备高能企业属性。他建议有关部门在上海科技型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中,筛选出一批这样的“幼苗”,持续关注并重点培育。
他还建议改进对创新型企业的粗放型、普适性政策,筛选出高能企业后,采用更加精准的扶持方式。税收减免、资金支持等方式,并不完全适合高能企业。在扶持这类企业成长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可逐一诊断,寻找各家企业的短板,按照“缺啥补啥”原则进行支持。例如,某些企业亟需引进高水平专业人才,却受到户籍政策等问题的制约。某些企业正处于前期高强度的技术投入阶段,研发投入是总收入的100%甚至若干倍,按现有办法虽然能认定高额的研发加计扣除,但实际上可能一点也享受不到政策的好处。其原因在于,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效应是增大企业税前成本列支,从而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而高能企业在发展早期阶段,研发的高投入使其根本不产生利润,这些政策的效应就等于零。此外,有些现代服务业企业没有直接的研发投入,难以享受相关政策。对于这些情况,都需要政府部门结合实际给予个性化扶持。(作者 俞陶然) 【来源】上海观察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委员会
21.07.2016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