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产法院:院庭长办案将成"新常态"

19.11.2015  12:05

昨天14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惠普发展公司诉被告上海胤嘉国际贸易公司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一案。这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自1月1日正式对外运行后受理的第1号案件,也是首起开庭审理的案件。

庭审后,记者专访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黎淑兰。

记者:我注意到,“第一案”庭审中有诸多创新之处,比如院庭长亲自办案,这会不会成为一种新常态?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方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有何创新?

黎淑兰:本案中,由我和知产一庭庭长刘军华、主审法官凌崧组成合议庭。这样的合议庭设置方式,强化了院庭长作为主审法官的审判职能,有利于法院真正建立起以审判为中心的知识产权诉讼新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今后,院庭长办案将成为一种新常态。

我们按照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在审判组织运行、主审法官联席会议、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职责分工等方面出台了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比如,庭审中有一位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同时出庭,这是由于知产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庭审涉及大量复杂冗长的证据确认、证据交换以及质证等内容,设立和运用法官助理,可以将大量程序性、事务性工作交给他们完成,让主审法官更加专注于案件的审理裁判。

同时,我们将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发挥专家证人、技术调查官的作用,提高查明知识产权纠纷事实的效率和效果。比如,技术事实的查明是审理专利案件中的一个难点,鉴定人的出庭有助于法庭深入了解涉案技术,亦给法庭在进行产品技术比对时提供重要参考意见。今后,法院将尝试通过设立技术调查官、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建立技术专家咨询库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技术事实查明的渠道,提高法院技术事实查明的能力,为查明事实、公正裁判打下坚实的基础。

记者:上海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至关重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如何服务这一目标?

黎淑兰:作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大局的一个重要方面,服务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是今年上海知产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上海知产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以法院的创新激励保护科技创新,积极服务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将通过审判工作,加强典型案例宣传,适时发送司法建议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营造更加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是我们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将结合《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和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部署,形成调研报告,出台专门的服务意见,依法有效保障激励科技创新。

充分利用好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这个平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规则的制定,提升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服务上海建设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