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耀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16.05.201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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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耀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东方网5月16日消息:据上海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李耀新(正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近日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耀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耀新,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00年起,被告人李耀新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发展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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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耀新简历

  李耀新,男,汉族,1960年6月生,浙江宁波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工学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

  1992年7月在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所博士后站工作。历任市计委长期处副处长,区县经济处处长,市发展计划委产业发展处处长,嘉定区副区长。

  2005年3月,任中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7年1月,任中共黑龙江省第十届省委委员、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年1月,任中共黑龙江省第十届省委委员、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8年9月,任上海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9年4月,任中共长宁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9年7月,任中共长宁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3年2月,任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2013年3月,任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书记、主任。

  2016年3月,上海仪电监事会主席。

  2016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简历据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