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关于加快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12月15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副市长翁铁慧介绍了新出台的《关于加快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情况。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咏雷、市文广局局长于秀芬、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徐炯、市经济信息化委巡视员、市文创办副主任陈跃华、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市税务局巡视员胡兰芳、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岑福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副局长余成斌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九大将“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放在重要位置,上海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为继续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在深度调研、认真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特别是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由总体要求、重点领域、市场体系、要素集聚等四方面组成,共有50条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在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意见》编制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以及未来产业体系构架。在重点领域部分,主要聚焦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网络文化、艺术品交易、出版、创意设计、文化装备等产业板块,分门别类明确产业发展的目标、规划和措施。在市场体系部分,立足于加快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突出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快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提升文创节展活动影响力、扩大对外文化贸易、促进大众文化消费、推进“放管服”改革等七方面工作。在要素集聚部分,从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合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强建设用地保障、强化人才队伍支撑等四方面,明确了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的支撑保障。
在《意见》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在产业领域上聚焦重点、在实施路径上强调操作落地、在政策支撑上务求解渴管用。“文创50条”有三方面较为突出的特点与亮点。
第一,在产业领域选择上,力求有重点、有突破。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典型的综合性产业,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在制定产业政策过程中必须突出重点、有所侧重,将有限的资源聚焦到重点上来,实现以点带面。此次“文创50条”重点聚焦了影视、演艺、动漫游戏、网络文化、创意设计、出版、艺术品交易、文化装备等领域。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
一是基于上海自身发展的基础。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上海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上海文化创意产业总产出10433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超过12%;产业增加值3395亿元、同比增长8.2%。在不少文化创意产业门类中,本市都有很好的基础。比如选择影视产业,就是考虑上海是中国电影的发祥地,历史悠久、底蕴深厚;近年来上海电影产业又得到快速发展,电影票房位于全国城市第一,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已成为亚太地区极具影响力的重大影视文化活动。又比如选择动漫游戏、网络文化产业,就是考虑到本市在这些方面历来有基础、有优势,目前动漫游戏、网络视听、网络文学产业总值位于全国第一、占全国总量一半。
二是顺应上海产业发展的需求。关联性、辐射性、带动性是文化创意产业的突出特点,本次政策制定特别注意强化文化创意产业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比如选择创意设计产业,就是考虑其涵盖的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时尚产业、软件业等方面,对于本市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都有重大辐射带动作用,是提升其他相关产业能级的重要支撑点。
第二,在实施路径设计上,强调可操作、能落地。
在此次“文创50条”产业政策制定中,特别强调政策可操作、目标能落地,真正促进产业发展。为此,针对各重点领域,分别提出了发展目标、规划布局和需要突破的瓶颈问题,以此来设计形成实施路径的制度安排。
一是注重目标体系构建。一方面明确提出了总体战略目标,即未来五年,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左右,基本建成现代文化创意产业重镇;到2030年,占比达到18%左右,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到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另一方面对具体产业领域也提出了具体目标,包括提出建设全球影视创制中心,打造亚洲演艺之都,形成全球动漫游戏原创之都,巩固国内网络文化龙头地位,深化国际创意设计之都建设,构建国际重要艺术品交易中心等一系列目标定位,并有相应的量化指标为支撑。
二是注重科学规划布局。在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产业发展经验基础上,充分结合上海实际对相关产业领域进行了具体规划布局。如影视产业将建设松江大型高科技影视基地,构建人才培养孵化类、影视制作投资类、影视取景拍摄类等3类特色影视摄制服务功能区;动漫游戏产业聚焦电子竞技这一新兴发展极,规划改建1-2个可承办国际顶级电竞赛事的专业场馆,做强本土赛事品牌,支持国际顶级赛事落户,加快全球电竞之都建设;演艺产业将重点支持环人民广场演艺活力区等8个演艺集聚区建设;推进绿色设计发展(创意设计产业)将重点布局环同济经济创意集聚区等园区;文化装备产业则将重点推动国际高科技文化装备产业基地建设。
三是注重问题效果导向。针对企业普遍反应强烈的“难点”问题,比如在用地方面,本次“文创50条”明确提出,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建设规范、不影响相邻关系以及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鼓励存量文化创意产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针对部分产业在贸易便利化中遇到的“堵点”问题,如在艺术品交易领域,将探索试点延长艺术品暂时进口货物通关单证有效期相关政策,联动上海自贸试验区“保税仓储”功能,提高艺术品通关、展示、交易的便利化水平。同时,简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加强出口引导激励,完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认定管理。针对制约不同产业类型企业跨越式发展的“痛点”问题,如在文化装备领域,确定将“设备研发生产纳入‘上海首台套政策’”支持范围,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文化装备产品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进行政府采购。如在演艺领域,完善公益性专场演出、营业性演出低价票及学生公益票等补贴政策,多渠道鼓励市民文化消费,引导培育演艺市场做大。
第三,在政策支撑聚焦上,突出对企业解渴、管用。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良好营商政策环境,是当前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为此在编制过程中,注重以市场化指标为导向,着力转变重“国”轻“民”观念,努力听取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呼声与诉求;着力转变“不敢扶小、不敢扶初”的态度,将扶持重点从后期向初创阶段前移,努力使政策真正能满足企业需求,真正鼓励和支持创新优质项目。
一是突出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一方面抓主体,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文创企业发展,做厚文化创意产业的“高原”基础。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创企业,将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费补贴等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同时,着力在“高原上建高峰”,重点培育高能级的文创旗舰企业、有企业家精神的领军人物和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创大师。
另一方面抓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抓文化企业的金融环境建设。通过多措并举构建“补、贷、投、保”相联动的文创投融资体系,汇集政府、银行、投资机构等各方优势形成文创金融生态圈。尤其将重点打造总规模50亿元的文化产业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和总规模100亿元的众源母基金,并针对文创企业轻资产特点,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版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等业务。同时,抓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版权综合服务体系及影视作品等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抓园区建设,计划对已命名的128个上海文化创意园区进行重新梳理,为文创企业集聚搭建平台。
二是突出加强人才保障力度。人才是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根基。对高端人才,将简化永久居留证件和人才签证办理程序;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
对青年人才,把解决“海漂”文化人才安居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加大人才公寓、公租房保障力度;探索文创人才享受居住证积分加分等政策,鼓励青年人才扎根上海。探索将文化创意产业重点专业纳入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目录。
对专业人才,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将紧缺急需的文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列入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目录等。
三是突出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营商环境是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上海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甘当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主动跨前、千方百计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同时,还将不断研究文创新业态的特点,使政府支持扶植新业态发展的有关政策更贴肉。
接下来,本市将抓紧筹建市级文化创意产业服务机构,建立政府与文创市场主体——企业紧密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专业服务的双重职能,在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组织专项领域人才培训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作用。同时,还将把资源重点向扶持构建公共平台、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等方面倾斜,成立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会,形成支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良好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