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召开《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培训会

30.06.2017  15:21

  6月28日,市民政局召开《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培训会,匡鹏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以及各区民政局基政科科长等参加培训。

  匡鹏指出,《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相继修订制定,标志着上海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在推进本市社区治理法治化、促进基层民主自治、规范居村功能、畅通为民服务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深刻把握三部法规的精神实质,理解每一法条内容的立法依据、来龙去脉、立法目的和落实要求。匡鹏表示,希望通过先行组织各区民政局开展三部法规的集中培训,一方面让各区民政局熟悉掌握法规内容和精神;另一方面全市统一培训口径,避免今后区层面、街镇层面开展培训时出现误差。

  基政处负责人作《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解读,从条例起草背景、起草过程、条例定位和具体条文解读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解读。

  培训会上,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民政局组织街镇、居村委会积极做好三部法的宣传工作,及时组织各街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确保各街镇、居村相关人员深入理解三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精神,全面熟悉掌握条文内容、要求,推动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切实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