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习贯彻《反家庭暴力法》大型座谈会举行

07.03.2016  11:54

  3月1日,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下午,由上海市妇儿工委和上海市妇联主办的上海市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在市公安局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到会并讲话。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徐枫主持座谈,妇儿委成员单位、区县妇儿委办和区县维权干部约80人参加。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在会上指出,要深刻领会反家暴立法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他说,反家暴法强化了公权力的介入,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卫生等政府部门首先要开展学习培训,落实责任。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公民个人共同努力,构筑一个综合性多元化的社会共治网络。市人大将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各部门主动履职,定期收集和研究分析实施中的难点问题,结合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反家庭暴力法上海市实施办法》的立法论证和调研,力争上海的反家庭暴力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

  会上,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布上海市反家暴工作情况报告。2012-2014年,本市公安系统家庭暴力报案数分别为6494、5426和4971件,呈逐年微降趋势;2013年-2015年,市妇联维权窗口接受的家暴投诉咨询分别为282、243和440起,占当年婚姻家庭类咨询投诉的5.75%、6.44%和9.18%,呈略有上升的态势。两者之间的反差是因为:直接到公安系统报案的家暴受害人,往往正处于暴力发生的危急状况之下,110成为其首选;而到市妇联维权窗口及12338妇女维权热线投诉或咨询的,一般属于暴力发生以后,当事者在解决矛盾请求调解或咨询离婚时的选择。

  很多家暴个案提出警示,如果没有有效的预防、处置和救助措施,一般的家暴也可能酿成悲剧。多年来,市妇联一直将反对家庭暴力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重点。针对相关部门和社会整体的性别意识、反家庭暴力意识缺乏,工作缺乏法律层面操作的依据和强有力的处置手段,以及难以准确掌握本市家庭暴力发生的状况等难点和问题。2015年,市妇联投入120余万元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家庭暴力干预服务项目,围绕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完善家暴报告报案制度、运用告诫书法律手段、以及建立预防和制止家暴的社会支持系统等内容和环节共实施了14个项目,如探索《家庭暴力告诫书》工作流程;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成立由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政法、综治办、民政、教育、卫生等参加的反家暴联盟;探索社区发现和干预机制,依托社区、楼组、学校延伸反家暴触角,在居民社区、警务站、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等建立反家暴受理点,积极预防、发现、化解矛盾,有效制止家暴得持续和升级。这些有益的探索为《反家庭暴力法》在上海的落实积累了实践经验。

  会上,市公安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妇联、闵行区吴泾镇、上海翼心社工服务社等单位,就如何实施司法干预、施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建立警社合作的反家暴联盟以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反家暴工作等当前公众关心的话题进行了交流。会上还讨论了将由市妇儿工委办牵头协调出台《上海市实施反家暴法职责分工(试行)》,进一步细化公安部门,人民法院,民政、宣传、卫生计生、司法行政、统计、教育等部门,以及工青妇残联等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职责,各部门和组织将协同构建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坚强壁垒。

  座谈同时,市妇联还邀请了湖南警察学院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所长欧阳艳文做“警察如何干预家庭暴力”的专题培训。70余位来自基层派出所的警察骨干学习掌握了在接到家庭暴力受害人投诉、求助后如何给予帮助、处理,如何制作和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等实际操作方法。

来源:市妇联权益部 市妇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