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第4号

19.12.2014  13:54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上海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本市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补充通知》(沪农委[2012]431号)的规定,经组织有关方面的同行专家咨询论证,确定了本市重点推广、农业生产急需或创新型产品目录及申请省级推广鉴定批量生产时间要求,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

 

 

 

上海市重点推广、农业生产急需或创新型产品目录

及申请省级推广鉴定批量生产时间要求

     

序号

种  类

产  品  名  称

定型鉴定后申请省级推鉴定批量生产时间

1

耕整地机械

高精度平整机

须经过6个月批量生产及一个生产作业季节

2

种植机械

水稻直播机

3

蔬菜生产机械

蔬菜栽植、收获机械

蔬菜瓜果秸秆处理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