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专家回应:对年薪12万收入者加税纯属谣言

25.10.2016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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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报道 近期个税改革再度成为热点,针对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税专家昨日对新华社记者回应说,这一观点是误读,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被热炒的“年所得12万元”概念实际出自我国实施10年的个税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2005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个人所得税的意见,我国建立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12万元只是2006年起自行申报的收入界限,在当时也不是划分高低收入的标准,今后也难以成为高低收入人群划分的标准。有关媒体“年所得12万元是高收入者”或“对年薪12万元的纳税人要加税”的说法是一种推演和误传。

   [新华视点]

  聚焦个税改革三大焦点

  焦点1:年收入多少属于高收入者?

  记者了解到,“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属于高收入者”的说法,源于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个税申报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申报相关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当时选择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群体进行纳税申报,是为后续个税改革进行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年收入12万元,并不涉及高低收入人群划分界限。

  那么,年收入多少才属于高收入者?长期跟踪个税改革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说,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划分上,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的标准,税法上也从没有确定过高收入的标准。“我国不同人群和不同地区收入存在差距,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只是相对概念,不是绝对概念。

  以个税最高税率适用群体为例,我国适用于个税45%以上税率的,为年所得96万元以上群体,是我国去年城镇职工平均收入的15.5倍; 美国适用最高39.6%税率的,是年所得40万美元以上群体,约为美国人均收入的9.3倍。

   焦点2:个税改革将怎么改?

  业内专家介绍,个税改革总的原则是“增低、扩中、调高”,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力度。在降低中低收入税负中,最主要的方式并非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增加扣除项。

  “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实际上就是工薪所得基本扣除额。”李万甫表示,下一步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将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如在现行3500元和三险一金基础上,今年起已在31个城市试点商业健康保险扣除政策,下一步还将开展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根据社会配套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程度,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李万甫等专家介绍,个税改革下一步重点或将是增加家庭扣除项。当前经常出现一个人赚钱,承担全家子女教育、房屋贷款、老人赡养等家庭支出。因此,今后将考虑将一部分教育、房贷、养老等支出,纳入扣除项,使税制政策更加合理。

  今年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对个税改革介绍,个税综合计税研究内容,将包括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扣除,抚养孩子费用扣除,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扣除等。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财政部等部门起草的个税改革方案,在今年两会前就已提交国务院。

  目前,个人所得税属于按月征收。中国人大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介绍,实行综合分类相结合的个税,需要按年申报纳税,所以最好从一个自然年度(纳税年度)开始实行新的个税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最快也要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