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标准

每周教育信息2015年第26期

目  录   【重要活动】   习近平主席在英期间 教育厅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生均教学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记者上午从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市民政局、市社会团体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新修订的《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以下简称《设置标准》),对民非机构办学场所教学面积等硬件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并鼓励民非教育机构为学生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文件规定,民非教育机构的教学行政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实施全日制寄宿制非学历教育的民非教育机构,实际使用的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寄宿生的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 News.Online.Sh.Cn

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与设置标准修订发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