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开启商标保护战 维也纳酒店侵权案例被公布

25.11.2015  09:50

  据《劳动报》报道,上海迪士尼开园在即,相关的商标保护工作正在全面铺开。昨天,上海工商公布了今年以来,在浦东查处的一起侵犯迪士尼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例。

  据披露,2015年中旬,迪士尼商标权利人向上海工商局检查总队投诉维也纳酒店在其经营场所擅自使用“迪士尼店”、“周浦迪士尼乐园店”等字样开展经营活动,造成对商标权利人“迪士尼”注册商标的侵权。

  经查,维也纳酒店在门店招牌、酒店官网、酒店大堂电子显示屏等酒店服务的经营场所上,使用了维也纳国际酒店(迪士尼店)、维也纳酒店(上海迪士尼曹路店)等字样,这种将“迪士尼店”字样紧随酒店名称进行组合使用方式,实际已构成了商标意义上的使用。所以,维也纳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侵权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记者了解到,上海迪士尼商标保护已全面进入临战状态,10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专门下发《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保护“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迪士尼商标保护行动。据介绍,上海工商为全力推进迪士尼商标保护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明确提出了“四大工作目标”:一是迪士尼权利人的重点商标、重点商品和服务得到全面保护;二是主要区域和环节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基本杜绝在主要互联网平台上大规模出现侵犯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四是逐步完善跨部门、跨区域保护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协同联动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