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酒店擅用迪士尼商标属侵权 被罚10万元

25.11.2015  09:37

  晨报记者李晓明报道 迪士尼乐园明年春季即将开园,但浦东5家维也纳酒店已经擅自打出了“迪士尼”的招牌,此举被工商部门勒令整改。昨日,上海工商部门召开迪士尼商标保护工作培训会议,明确要求,任何商家未经授权在名称中使用迪士尼字样均属于侵权。

  今年下半年,上海工商局检查总队接到举报,称维也纳酒店旗下位于浦东的5家分店,在其经营场所擅自使用“迪士尼店”、“周浦迪士尼乐园店”等字样开展经营活动,造成对商标权利人“迪士尼”注册商标的侵权。经查,维也纳酒店在门店招牌、酒店官网、酒店大堂电子显示屏等酒店服务的经营场所上使用了维也纳国际酒店(迪士尼店)、维也纳酒店(上海迪士尼曹路店)等字样。而且,这5家酒店距离迪士尼园区距离大都在12公里以上,最远一家在19公里外,使用迪士尼名称既是误导消费者,同时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目前,涉及的5家酒店已被勒令整改,同时工商部门将依法对维也纳酒店处以十万元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