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黄标车"即日起禁运营

25.10.2014  08:03

  东方网10月25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和相关要求,自即日起,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者被标识为高污染(即黄标车)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在本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本市运管机构结合货运车辆年审,自10月1日起,对本市货运“黄标车”不再办理《道路运输证》,对外省市货运“黄标车”不予备案(驻沪经营)。同时,对有货运“黄标车”的车辆单位未及时办理“黄标车”报废和《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的,不予通过年审。

  从2012年9月始,运管部门已着手对货运“黄标车”清理,去年8月《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出台后,市交通委加大了清理整治力度。据统计,当年7月,货运“黄标车”数量为73716辆,占货运车辆总数的44.23%;目前货运“黄标车”总数已大幅下降,为38507辆,占货运车辆总数的18.77%。今年8月至今3个多月,本市货运“黄标车”已办理报废并注销《道路运输证》的有8504辆,有力推进了本市货运“黄标车”淘汰进程,但仍有部分“黄标车”未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市运输管理处表示,有货运“黄标车”的车辆单位应及早办理“黄标车”报废(更新)和注销手续,否则将影响单位的车辆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