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

11.05.2018  11:06
本市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现将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5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5月9日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和《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