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16.05.2018  00:35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21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