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的通知

25.05.2018  16:10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 转发给你们,请周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