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试点:分五种情况推进 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18.12.2015  10:10

原标题:“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按易操作、可管理要求,分五种情况推进 110多项改革,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东方网12月18日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决定在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市政府新闻办昨天举行发布会,介绍此次项革的有关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顾洪辉表示,此次“证照分离”改革聚焦企业办证环节,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此前,上海33个职能部门全面梳理了行政许可事项,最终从330多项事项中,选择了110多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审批频次较高、市场关注度较高的行政许可事项,率先开展改革试验。

  此次改革将按照易操作、可管理的要求,根据许可事项的不同要求,分五种情况推进试点:

  一是取消审批。包括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等。

  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产业政策制订和维护公共利益,对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包括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

  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音像制作单位变更名称或兼并和分立审批等。

  四是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以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

  五是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审批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等。

  取消审批不意味着取消监管。改革后,浦东将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探索建立信息互联共享、证照监管协同、诚信自律结合、行业社会共治、风险预警及时的综合监管体系,包括以信息互联共享为基础,实施协同监管;以诚信管理为手段,实施分类监管;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实施自律监管;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实施社会监督;以风险防范为底线,实施动态监管。

  由于部分行政许可改革涉及现行法规,国务院正式批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后,将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暂时调整实施部分相关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市政府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区长孙继伟说,110多项行政许可改革将逐一出台实施细则,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力争尽快让企业感受到改革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