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涉110项行政许可

18.12.2015  10:09

  原标题: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110项行政许可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决定在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昨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有关情况。

  近年来,“办证多、办证难”一直是企业在市场准入环节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顾洪辉说,浦东“证照分离”改革选取审批频次较密、市场关注度较高的110多项行政许可,分为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等五个类别开展改革。“通过聚焦办证环节,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

  “之所以选择浦东试点,一是经过4个阶段的7轮改革,浦东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较好;二是上海自贸区改革和浦东综合配套改革中都有‘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第三更是为了呼应市场和企业的呼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长孙继伟说,国务院批准试点方案后,有些改革会立即实施,有些改革如“审批改备案”会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试点启动后,有利于企业更加便利地取得参与市场经营的资格,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良好氛围。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介绍,有些行政许可事项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会直接取消,由行业自律管理。有些许可事项如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将改为备案管理。试点启动前,工商部门已做好了技术准备:在企业申领营业执照的时候,一方面将企业的办照情况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方面将具体的办证流程告知企业。

  记者了解到,等国务院正式批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后,将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暂时调整实施部分相关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市发改委副主任顾洪辉告诉记者:“从目前梳理的情况来看,总体上有九个事项需要调整,其中就有三部行政法规,四部是国务院文件,一部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