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竭诚服务职工群众

07.11.2018  15:30

  “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把群众观念牢牢根植于心中,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时提出要求。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无疑,这是中国工会组织基本职责在新时代的新发展,是新时代党对工会组织的政治要求,也是新时代工会工作的根本遵循。

  要点回顾

  ———坚持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旗帜。强调保障职工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工会要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发挥好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这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

  思维导图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天职。

  必须高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旗帜,扎扎实实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职工群众。

  ●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

  代表职工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工转岗安置等工作,推动劳动用工规范管理,推动健全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等制度。建立健全工时协商机制,促进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工会农民工维权服务体系,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互联网平台用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标准体系。

  ●推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

  健全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构建内部利益矛盾自主调处机制,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推动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应急处置。

  实践路径

  过去五年是上海工会坚持以职工为本,切实履行维权服务主业主责,不断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的五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进入新时代,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上海各级工会坚持以职工实际需求为导向,职工有所呼,工会有所应,脚踏实地,精准施策,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把维权和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了职工的心坎上。

  五年里,上海工会紧抓源头,市总全委会作出《关于新常态下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深化创新转型的决议》,市总工会积极推动《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完善,主动参与《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劳动法律法规及最低工资标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等民生保障政策的制定修改,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

  劳动关系和谐与否,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作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中的重要一方,工会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至关重要。近五年来,上海市总工会在对劳动关系调处中特别加强与法院、人社、司法行政的协调合作,形成了“四方合作”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工作格局,并且建立完善工会维权机制,形成工会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监督、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四位一体”维权体系;建立了预防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履职通报“亮灯”制度,督促1100多家涉事单位整改问题、化解矛盾。

  劳动关系矛盾调处过程中发现职工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将无偿提供包括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协商调解、代理仲裁诉讼……在上海坚持工会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和“零门槛”服务过程中,先后建成了300多家工会援助服务站点,自2016年实施“零门槛”援助制度以来,两年的援助案件达42692件。对58家企业开出“两书”,对309家企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运用政府信用信息平台等手段,推动相关企业建立工会及职代会、集体协商制度等,不断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实效。

  未来展望

  近年来,随着上海惠民生补短板等各项工作得到切实加强,职工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但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仍然不少,由此对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收入待遇提高、劳动关系建设都将产生深层次的影响。对此,上海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和市总工会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建设工会大家庭的要求,健全完善源头参与机制。积极参与同职工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工作,抓住立法、修法等关键环节,提出工会的主张建议。

  当前,由于科技进步及经济发展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企业经营方式和治理结构变革加大,灵活就业群体大量涌现,劳动关系呈现出更加复杂的局面。对此,上海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要求,深入研究新时代、新形势下各类职工群体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需求变化,聚焦技术工人、小微创业者、公共服务人员、新型就业人群、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加大对“互联网+”业态下劳动关系调处、法律保护、援助服务及群体性劳资纠纷化解等工作力度。

  此外,市工会还将运用“两会”及劳动关系三方等各类平台机制,呼吁推动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福利等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的调整完善,更好地回应职工群众的意见呼声和利益诉求。积极推动和参与《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住房公积金缴交、带薪年休假、职工食品安全等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相关待遇。

  在过去五年的实践路径基础之上,上海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提出,要深化“四方合作”工作机制、“四位一体”工作体系,推动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工会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会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重点做好有改革调整任务企业的排摸指导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有序调整。不断完善工会“零门槛”“应援尽援”服务机制,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多更有力的维权帮扶。强化工会定向劳动法律监督,做好劳资纠纷隐患排查、预警预防等各项工作。全面实施上海工会普法计划,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各类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能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如何让民主协商发挥最大作用,从而凝聚起最广泛的人心,让决策更能体现“最大公约数”,不是一个简单命题,而是关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此次上海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要求,推动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参与、制度构建、检查督导,促进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常态化有效运作。深化职代会建制工作,促进各类企事业单位通过职代会制度平台依法履行民主程序。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加大对不同类型、不同生产经营状况企业的分类指导力度,提高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水平。推动企事业单位完善内部利益矛盾自主调处机制,把职代会、集体协商、职工董事监事等制度融入企业治理架构,全面保障和发展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