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耀明副区长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17.08.2015  11:15

 

7月30日,奉贤区副区长顾耀明来司法局开展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专题调研,区社建办、法制办、综治办、财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南桥镇、金汇镇、青村镇政法书记和部分村(居)委代表出席座谈。会上,奉贤区司法局局长韩权民就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作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交流。顾耀明认为当前村(居)自治必须以法治为保障,“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符合当前实际需求,相关部门要边试点边推进。他强调,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程中: 一是准确把握工作方向。 明确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提供的基本的、托底的服务,村(居)法律顾问提供的是公益性法律服务。 二是找准工作切入点。 根据村(居)实际需求,厘清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区分公共性服务与个体服务的问题;要突出重点,区分城中地区和城郊地区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差异。 三是为工作推进努力创造条件。 要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的场所纳入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按照区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的方式切实提供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