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司法局积极探索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7.08.2015  11:15

 

为贯彻落实奉贤区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村(居)延伸,奉贤区司法局主动履责、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一、明确目标任务,牢筑工作基础

 

      2013年6月,在市局出台关于建立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的文件之前,区司法局即已先行一步,按照“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在法律援助窗口基础上建立了“奉贤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成为全市最先成立的几家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之一,不仅履行了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职能,更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镇、村(居)延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综合考虑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重点,分别制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和近期目标任务。即:中长期任务是形成区、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巩固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逐步建立镇级服务窗口,并向村(居)延伸,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而近期任务是推行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为主要内容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二、多方学习调研,完善工作措施

 

今年5月,区司法局先后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赴江苏太仓、宁波鄞州进行学习考察,围绕如何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同时,以书面交流的方式,学习了浙江嘉兴、杭州余杭等地的做法。在广泛采纳各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本区实际情况出发,拟定了《奉贤区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奉贤区关于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两个征求意见稿,并制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随后,赴金汇、青村两地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鼓励其因地制宜开展试点,为全区广泛推广积累试点经验。

 

三、挖掘工作典型,边试点边推进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主要依托法律顾问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等服务延伸到村(居)委。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在金汇、青村、南桥等地启动。其中:

 

青村镇在年初以镇政府文件的形式向各村居委和相关部门下发实施意见;今年3月,召开由村(居)委书记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推进会;之后,由司法所所长牵头,陪同结对律师走访各村(居)委,确保律师和村居委书记见面对接率100%;目前,共7名律师为该镇28个村(居)提供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们通过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制定合同、提供法制讲座和咨询等形式,为村(居)全面提供法律服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金汇镇于7月10日全面启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之后,3家律师事务所13名律师分别与该镇26个村(居)完成结对签约。随后,法律顾问在村(居)负责人的陪同下走入田间地头、邻里街坊了解情况,并就村(居)民的简单法律问题答疑解惑,得到村民的认可和欢迎。

 

      南桥镇以助推业委会规范运作为重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针对年内第一街道15个业委会需进行改选、3个小区新成立业委会的实际情况,在第一街道启动“公益法律服务助力业委会规范运作”项目。充分利用律师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咨询,在业委会选举前、选举过程中和选举后,加强对业委会和物业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和指导,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业委会依法有序运作,有效助推业委会依法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