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前结婚生育婚假产假怎么休?市卫计委出台细则

23.02.2016  16:16

一、有朋友感慨,摒到3月1号后生就好了,假期就多啦! 完全不用担心,市卫生计生委表示,在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之间,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可以按照修正案规定,补休相关的增加婚假生育假和配偶陪产假。


二、配偶陪产假含双休日吗? 10天配偶陪产假,期间遇上法定节假日,可顺延;由于双休日不属于法定节假日,故包含在10天内。


三、二胎能增加生育保险津贴吗? 原来提倡晚婚晚育,二胎不享受晚育假30天,仅按照98天法定产假来享受;现在无论一胎二胎,都按照128天计算,故津贴会增加。


四、再婚能休几天婚假? 再婚个人原来不享受7天晚婚假,现在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结婚的公民,都可以享受10天婚假。


五、独生子女光荣证奖励延续吗? 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也就是2016年1月1号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仍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继续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奖励。


(看看新闻网记者:陈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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