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两会召开在即 市妇联将建议延长产假及陪护假

19.01.2016  15:00

  上海“两会”即将召开。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妇联获悉,今年“两会”上,市妇联将建议延长产假,不管一孩、两孩都延长产假30天;建议延长陪护假,爸爸可以有15天的陪护假。

  市妇联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建议上海延长产假30天,即从现在的98天增至128天,并且符合政策生育两孩的家庭享有同等的假期。理由是,相比2014年的“单独两孩”配套政策,“全面两孩”配套政策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既增加了福利,又体现了一孩、两孩福利的一致性。

  同时建议将晚育陪护假改为配偶陪护假,时间为15天。理由是,陪护假体现了父亲在家庭中的照顾责任,能够更好地平衡男女两性的职业发展。就各省市现行政策来看,各地的配偶陪护假普遍在10—15天,而上海现行的配偶陪护假仅3天,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将陪护假的时间设置为15天,一是参考了全国大多数省市现行陪护假情况,二是分析上海现状,考虑企业及社保负担情况得出的结果。

  还建议生育保险资金不足部分由政府财政兜底,加强生育保险缴费监管,提高企业生育保险缴纳率。基于当前企业负担重,且缴费比例已在全国处于高水平的现状,市妇联建议不再增加企业缴费比例,因生育数量增加和生育假期增加的资金统一由生育保险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足。建议政府采取措施激励企业担负社会责任,促进企业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资金,并在条例中规定加强对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查处,提高缴费率,切实保障妇女的生育权益。

  另一份建议是,结合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生育保险政策,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完善对妇女权益保障。

   具体建议是: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废除“晚育假”和“延长生育假”的有关规定,及时制定配套措施,合理确定延长生育假期间的生活津贴标准。并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延长生育假期间生活津贴的列支渠道。

  #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将外地农村户籍女职工的生育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即实现生育保险的全覆盖,体现对妇女的无差别的保护。

  #适时适度提高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根据目前医院生育实际支出合理确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建立生育医疗费补贴与物价和工资水平相匹配增长的机制。